关于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发放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财预【2023】131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经乡镇考核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劳务补助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07日至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736-2822310。公示期间,原则上不受理匿名举报。
附件:西湖管理区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07日
西湖管理区2023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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