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参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一、问题表述
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有待进一步落实,农药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农田的实际生物防治效果不足,科学合理化治理农田病虫害问题有待加强;实际病害情况和农药使用未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未能大量普及,农药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主体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落实、普及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科学合理防治农田病虫害,提升生物防治效果,结合病害情况合理使用农药防治。
三、整改措施
1.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控示范推广,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落实、普及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
2.开展农药市场监管、检查提高农药监管力度;
3.加强病虫监测预警,科学合理防治农田病虫害,结合病害实际发生情况合理使用农药防治;
4.开展翻耕灭蛹、性诱、灯诱等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集成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措施,提升生物防治效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并出台了相关整改工作方案;
2.每周开展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系统调查,发布病情情报9期,指导农户科学防治;
3.建设水稻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开展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示范。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药市场监管、检查,提高农药监管力度;
5.开展油菜、水稻相关技术培训2期,培训人数102余人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2822310
联系地址:西湖管理区西湖镇东湖路373号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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