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810吨干粉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810吨干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日
联系单位: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415921
联系电话:0736-282349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810吨干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湖镇鼎园村一组 |
建设单位 | 西湖隆辉红薯米粉加工厂 |
环评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包括包装车间、加工车间、烘干室、老化室各一间,仓库、大米仓、成品库、住房各一座,以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项目实施后将年产810吨干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和营业期的水污染主要是平时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大米配混过程中的洗泡米浆水及米粉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项目施工期间必须修建收集池、沉淀池,将施工期间的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通过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有效处理后排入环境。 2、噪声主要为车间、大米仓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车间安装双层隔声玻璃,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确保满足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3、固废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米浆水经沉淀后的底层物质。及时清运废弃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米浆水沉淀物适合作喂猪、养鱼的饲料,建设单位通过沉淀物收集后卖给养殖户,使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4、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现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大米冲洗过程中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围墙和洗尘室等除尘设施,以减少扬尘扩散;大米冲洗过程中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应加强车间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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