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西湖管理区 2019-08-01 16:32 字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禁养区退养和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万头以上大型养殖场种养平衡模式无法消纳全部污染物,直排现象严重,对已退养的养殖场地及遗留污染问题处理不彻底。

主体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监管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整改目标:完善限养区和适养区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规模养殖污染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已退养的养殖场遗留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区管委召开了调度会,协调了区直相关单位,按要求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西湖管理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西管办发〔2018〕17号)。

整改完成情况:我区没有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只有规模较大的养殖场三家,夏东风(生猪560头),夏勇(生猪650头)和德人牧业(奶牛500头)。目前夏东风养殖场已经停养,夏勇养殖场和德人牧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到位。针对退养的养殖场地及遗留的污染问题,制定了《西湖管理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西管办发〔2018〕17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

受理部门: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联系电话:0736-2822310

联系地址:西湖镇东湖路373号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2019年7月15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