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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2025-03-17 16:24 字体:【

编号:202500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西字第00068390号

王壮求

房屋

430722249001GB00240F00010036

西湖镇五七路南苑小区
















 

 

 

西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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