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西湖管理区 2025-10-10 15:09 字体:【小 大】 编号:202500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1湘(2020)西湖区不动产权第0000040号郑梅房屋430722249030GB00012F00040045常德市西湖区西湖镇人民路西湖水岸4栋1101室西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0日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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