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 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市编号7)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 7 号):农业农村部门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工作不实。全市畜禽养殖企业普遍呈现规模小、点多面广的特点,有些养殖场选址不合理,污染治理设施不运行。
主体责任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西洲乡、西湖镇
整改目标: 实现畜禽水产养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有效,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100%,养殖场(户)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
1、成立了西湖管理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区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
2、制定了《西湖管理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整治时间和整治目标。
3、召开了西湖管理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调度会,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责任单位的职责。
整改完成情况:全区畜禽水产养殖选址布局合理,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达100%,养殖场(户)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3日至11月9日
受理部门: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农业农行村局
联系电话: 0736-2822310
联系地址: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湖镇东湖路373号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 11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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