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大非法捕捞整治力度
西湖政务网5月12日讯(记者 颜睿)5月3日上午,区环保局、公安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对镇区内销售捕鱼机的店铺进行一一排查,确保我区杜绝捕鱼机的销售。
联合执法小组主要在镇区东湖路捕鱼机销售密集地段,对商家进行宣传教育,强调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危害,对发现仍在销售捕鱼机的店家进行了及时处理,并要求将悬挂有“销售捕鱼机”等字样的横幅进行拆除。通过对镇区十余家渔具销售点的排查,所有商家对此项工作十分支持,表示将不再销售捕鱼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编辑:李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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