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管委会组织对2016年9月30日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管委会决定,废止《西湖管理区城镇规划区内村(居)民私人建房管理规定》(西管办发〔2016〕38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
二、管委会决定,宣布《西湖管理区养殖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管办发〔2017〕53号)失效。
上述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各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废止或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标题 |
1 | 管委会办 | 西管办发〔2016〕38号 | 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城镇规划内村(居)民私人建房管理规定》的通知 |
2 | 管委会 | 西管发〔2016〕12号 | 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
3 | 管委会办 | 西管办发〔2017〕13号 | 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畜禽养殖“三区”重新划定规定》的通知 |
4 | 管委会办 | 西管办发〔2017〕43号 | 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农村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管委会办 | 西管办发〔2017〕53号 | 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养殖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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