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存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到位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和考核评价,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强化组织领导。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战略位置,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部署、一体推进,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党委和区管委重点工作系统推进,定期在区委会上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压实环保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查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台账,列出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的要求,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乡镇和区直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4.严格督查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列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年度绩效考核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力度,作为评价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5.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标语、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引导乡镇和区直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自觉推进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全面营造"环境保护 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牵头督导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配合督导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将抓好抓实生态文明纳入区委经济工作汇报告,将西酉河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新港河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作为区委重点项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改措施、考核内容。
2.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个乡镇和区直部门的绩效评估内容,并逐年增加指标权重。
3.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提质增效,联合区督查室、区纪委、区生环委,加大督导力度,强化整改举措,严格问责追责,确保整改工作见实见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委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29日
受理部门: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2822313
联系地址: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办公楼4楼
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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