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关于矿山治理、生态修复 任务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常德市矿山治理任务重、难度大、周期长”。按省、市工作部署,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应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13公顷,实际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3.10公顷,任务已完成。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二十五):常德市矿山治理任务重、难度大、周期长,目前全市仍有近500亩历史遗留矿山和近300亩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未完成生态修复,而新的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仍不断出现。
整改目标:强化统筹谋划,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推动部门协同治理,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义务。
整改措施:1.按照“生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不在“三区两线”范围内、没有受矿山地质灾害威胁人群的废弃矿山,采取自然恢复为主的方式科学合理进行修复。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治理方式,对生态功能区位重要、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废弃矿山,分类分步推进修复治理。
3.加强矿山企业监督管理和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监管,实行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年度验收制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履行“边生产、边治理”义务,不再欠“新账”。
主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
牵头验收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省、市部署,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应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13公顷。常德市西湖管理区通过实施土方回填、土地平整、土地复垦等工程,实际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3.1公顷,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6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6-2822432
联系地址:常德市西湖管理区人民路92号
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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