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5〕35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环境保护大检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全区2015年初共有工业企业5家,目前已关闭1家,1家处于停产状态,余下3家处于生产状态,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突出检查医院辐射放疗装置,杜绝辐射安全隐患。
重点检查了全区两家使用辐射装置的医疗单位,西湖区人民医院和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德山分院转诊医院,主要检查上岗人员是否持证,是否有制度,是否有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是否有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从专项检查情况来看,两单位在辐射安全上都非常规范,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突出检查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安全。
我区共有5处集中饮用水源地。今年初,各处饮用水源地都划定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在突出抓好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新的污染源,新的排污口,是否建立了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我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有力。
四、存在的问题。
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各企业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完善工作举措,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企业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自查整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五、今后工作思路。我们将把环境保护大检查作为今后环境监管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紧紧围绕环境大检查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工作再延伸,措施再具体,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巩固工作成果,将自查自纠和督查工作常态化。
二是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完善企业“一厂一档”资料。对重点企业选派得力人员驻厂督查,问题不解决、污染不消除、企业不达标,坚决不撤人、不撒手。
三是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新建项目,严格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中风险评价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建和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等问题,确保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
四是加强企业防风险意识,组织各类环境风险防范培训班、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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