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西湖三角堤至西湖镇公路工程项目环境报告书》的批复
西环函〔2017〕9号
西湖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西湖三角堤至西湖镇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西湖三角堤至西湖镇公路(X049线)是西湖管理区的一条重要交通干线。路线起于柳林咀渡口,沿澧水防洪大堤布线,于K4+130处下堤,沿X049布线,途径旺福村、旺禄村,在K10+652处于S314相交,终点位于S314相交处(K10+652),公路等级为三级,路基宽度7.5米,采用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需开挖土石方27507.8m3,填方64843.8m3,借方55257m3,弃方17921m3,新建涵洞62道,平面交叉24处,全长10.652公里,总投资7002.11万元。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可行,原则同意建设。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减少或避免环境污染。
四、在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的尾气。在运输进出口处设置洗车点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应铺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并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造成二次扬尘;施工道路需加强洒水频次,防止扬尘污染,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控施工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三)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废水应当经过收集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
(四)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包括建筑垃圾、土石方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场地开挖的土石方尽量回填于项目区内,多余弃方可用做沿线开发建设用土;工程产生的弃土弃渣通过专业渣土车辆运输至本项目指定的弃渣场堆放,运输车辆进行遮盖,避免散落。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照环保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提供验收监测报告,报我局备案。
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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