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指导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第69号):全省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十分突出,至督察时堆存的含镉废渣超过63万吨,含砷废渣超过114万吨,一些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填埋问题日益严重。2015年以来全省立案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案件61起,非法转移各类危险废物5080吨。
(一)责任单位(区县):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监管单位: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二)整改目标:组织开展辖区内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范围内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填埋、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完成情况:
1、全区危险废物网上申报总数量为10家,其中医疗废物产生单位8家,工业企业产生单位2家。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我区未发生超期贮存及非法转移和填埋情况。
(四)整治措施
1、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局要求,我局下发了《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危险废物整改领导小组,局长袁志明同志任组长,将整改目标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统一工作进度,明确达标标准、范围及时间表,不折不扣督促危废单位完成危险废物整改任务。
2、全力推进危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一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省内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12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运输、处置过程监督管理,为确保危险废物转移数量的准确性、统计的及时性,已经形成了严格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二是强化现场管理。采取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规范设立了标识标牌,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能超过一年的规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废物应急演练;三是组织危废单位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取经,区环保局专门组织了南方制药厂去经开区学习取经、现场观摩,为规范化管理提高了业务水平;四是强化档案管理。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收集整理资料形成完整的档案信息,并报西湖环境保护局和市级环保部门备案。
目前,全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已经完整整改任务。西湖管理区辖区内没有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情况,各危废单位建立健全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名联系方式,向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日,共5天。
受理部门: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龚昊,联系电话:0736-2823495
联系地址: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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