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党建联络员及村辅警招聘公告
依据上级相关精神,经区委、区管委研究同意,我区拟公开招聘7名党建联络员及21名村辅警。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党建联络员7名,招聘村辅警2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严重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于从事党建及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由区人社局制定招聘方案报区委、区管委审批。
(二)发布信息。将招聘信息通过区政务网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三)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党建联络员的在区人社局307室报名,报考村辅警的在西湖公安分局报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应聘者须如实填写《西湖管理区党建联络员及村辅警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应聘党建联络员的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办公系统的应用和操作及基层党建业务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村辅警的包括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部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项目之一进行1000米跑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合格方能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40分)、法律常识(30分)、公文写作(3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笔试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好者,优先录用。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递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或聘用一年内辞职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
党建联络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人社局审批,由乡镇、村(社区)与党建联络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区组宣统部备案。党建联络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乡镇党委呈报,区委组织宣传统战部审批,市委组织部备案,党建联络员可以续聘1次。工作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年平均工作报酬不低于28800元,其中基本工资占80%,绩效奖励占20%。基本工资实行按月打卡发放,绩效奖励由乡镇根据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年底一次性发放。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代扣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区财政、乡镇各负担50%。由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自负。每年组织党建联络员到西湖人民医院开展1次常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所需经费由乡镇财政保障。
村辅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工资标准每月2500元,其中500元用于绩效考核,年底按工作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用工单位负责办理“五险”,食宿自理。按辅警工作岗位需配要发服装、单警装备及警用摩托车;一经聘用,必须服从西湖公安分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严格遵守本分局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管理区党建联络员及村辅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胡岚任组长,彭石柱、周艳辉、刘琪、卿定宗任副组长,易著辉、刘泽中、朱永强、李欣欣为成员。整个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 0736-2822334(区组宣统部)
0736-2829291(区人社局)
0736-2822324(区公安分局)
监督电话: 0736-2822314(区纪委)
附件:西湖管理区党建联络员及村辅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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