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些县级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台账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一些县级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台账不规范。
主体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管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整改目标:医疗污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规范交接、转移。
二、整改措施
1.制定了《西湖管理区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整改方案》,明确区卫计局为整改牵头单位,区人民医院为责任单位,整改完成期限为2019年6月30日前。
2.对全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医务、保洁、医疗废水处置人员进行了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的能力。
3.完善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制度建设和“五防”设施建设(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及预防儿童接触),做到分类清楚,标识明晰。
4.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暂存间48小时之内转出制度,做到与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交接记录登记完整,台账清楚。
5.规范医疗废水处理,院内产生的医疗废水须经过严格消毒后才能进行排放,并做好消毒药品,废水排放量的登记。
三、整改完成情况
现西湖管理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转、24小时在线监控,污水站废水出口废水经湖南华科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符合排放标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年与常德安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中处置合同,增加了医疗废物转运频次,医疗废物暂存和转移不超过48小时,医疗废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规范交接、转移。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6日
受理部门: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电话:0736-2822321
联系地址:西湖管理区教育路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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