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禁养区退养和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万头以上大型养殖场种养平衡模式无法消纳全部污染物,直排现象严重,对已退养的养殖场地及遗留污染问题处理不彻底。
主体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监管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整改目标:完善限养区和适养区畜禽规模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畜禽规模养殖污染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已退养的养殖场遗留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区管委召开了调度会,协调了区直相关单位,按要求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西湖管理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西管办发〔2018〕17号)。
整改完成情况:我区没有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只有规模较大的养殖场三家,夏东风(生猪560头),夏勇(生猪650头)和德人牧业(奶牛500头)。目前夏东风养殖场已经停养,夏勇养殖场和德人牧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已到位。针对退养的养殖场地及遗留的污染问题,制定了《西湖管理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西管办发〔2018〕17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
受理部门: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联系电话:0736-2822310
联系地址:西湖镇东湖路373号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西湖管理区农业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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