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关于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邪教组织制造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五)举报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举报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二、奖励措施
如发现涉邪教活动线索,及时报警举报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工作,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予以一定表彰及奖励。
三、举报认定和不予奖励的情形
(一)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
(二)一人多处举报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
(三)多人举报相同内容,经核查后,认定奖励首位举报人员(以受理单位登记时间为准)。
(四)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不予奖励。
(五)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不予奖励。
(六)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不予奖励。
(七)担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的政法机关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四、法律责任
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西湖镇派出所:0736-2822310
西洲乡派出所:0736-2829333
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二)口头举报
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或属地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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