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委驻裕民村乡村振兴工作组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教育局西湖管理区教育基金关于2021年开展人才振兴助学活动方案
各中小学校:
为充分发挥常德市委驻裕民村乡村振兴工作组在西湖人才振兴工作中的扶持激励作用,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和中小学生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和谐社会,常德市委驻裕民村乡村振兴工作组2021年开展人才振兴助学公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1.2021在西湖一中就读,考取大学本科的大学新生;
2.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相对困难,在西湖区域内就读的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3.爱岗敬业、业绩突出、师德高尚、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二、奖励资助范围、人数
1.大学本科新生;
2.高中生10人;
3.初中生10人;
4.小学生20人;
5.驻村工作组所在村学生10人;
6.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10人。
三、申请资助程序
1.本人申请,如实填写《常德市委驻裕民村乡村振兴工作组人才振兴助学对象申请表》,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大学新生)及家庭相对困难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孤儿、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等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2.上述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调查核实(大学新生由高中毕业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助学证明材料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学校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向西湖教育基金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3.西湖教育基金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报西湖管理区教育局审核。
4.西湖管理区教育局审核申请材料,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常德市委驻裕民村乡村振兴工作组进行审批。
四、材料上报时间
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及教师申请材料在7月10日以前、大学新生申请材料在8月10日前报送西湖教育基金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助金的发放
资助对象批准确定后,资助金于8月20日前后进行现场发放。
六、资助金的监管
1.资助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拖延或挪用;
2.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如数追回已领取的资助金外,交区教育局备案并通报学生就读学校;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3.区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资助对象建立档案,进行抽样跟踪了解资助效果;
4.区教育基金会及时公布享受助学待遇的学生情况,实行奖助对象、奖助情况、奖助金额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常德市委驻裕民村乡村振兴工作组
西湖管理区教育局 西湖管理区教育基金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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