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自来水公司的处罚公告
西湖管理区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自来水公司超许可取水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2.足额补缴2020年水资源费人民币30万元整;
3.超许可取水32.4万立方按照规定标准的1.5倍缴纳水资源费人民币72900元整。
特此公告。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水利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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