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区县党委、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自觉性、主动性不够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少数区县党委、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自觉性、主动性不够问题。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抓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
1. 严格落实区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工作每年 4 次以上,坚持每月区委会(扩大)会议调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年度干部培训,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2.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1.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今年1-8月区委会议已四次研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每月区委会(扩大)会议部署了生态环境工作。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2.将抓好抓实生态文明纳入2021年区委经济工作会报告七项重点任务之一,将推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两湖一河”(东东湖、西东湖、新北河)综合整治纳入2021年区委十件大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改措施、考核内容,并强化生态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评估年度考核权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委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日
受理部门: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2822313
联系地址:西湖管委员会办公大楼四楼
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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