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及调度推进机制还没有理顺的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收管理后,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及调度推进机制还没有理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市生环委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作用,压 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 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三管三必须责任,进一步构建大环 保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
1.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更好地发挥市生环委办、市 长江办、市整改办、市河(湖)长办、“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统 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
2.强化市县生环委职能职责。调整完善《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生环委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建 立健全生环委各类会议、公文处理、任务交办、督导考核等机制。
3.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出台《西湖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
1.调整了西湖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经过区委会同意区生环委会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改由区委办区管委办副主任担任,全面统筹协调全区生环委工作。
2.8月24日印发《西湖管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乡镇、区直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委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日
受理部门: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2822313
联系地址:西湖管委员会办公大楼四楼
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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