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镉大米”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镉大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3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粮食收储和市场流通监管机制,严防“镉大米”流入市场。
整改措施:
1.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有关重要论述,全区高度重视粮食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落实粮食收储政策,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出台了《西湖管理区2021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区管委、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了粮食收购会议,安排部署了粮食收购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理”政策。开展了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与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联合执法。并对检查过程中提出的一些台账问题进行了整改。
3.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我区购置了一台重金属检测仪,打破了我区镉检测设备为零的局面,加强了我区粮食质检能力。
4.强化大米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稻谷采购和大米出厂镉含量批批查验、批批检验制度。强化生产过程控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各项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调高大米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组织开展重金属超标大米“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主体责任单位:区委、区管委
牵头督导单位: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配合督导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联系电话:0736-2821963
联系地址:西湖管理区机关大院
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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