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关于召开调整区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和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西湖管理区发改局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区委701会议室召开调整区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和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2021第46号令)、《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939号)、《关于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常发改函[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在对区自来水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与供水成本调查监审的基础上,我局拟定了调整区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和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初步方案。其要点如下:
(一)调整范围
西湖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用户均属本次水价调整范围,尚未接通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的用户,在供水改造工程完成并正式接通供水后执行此价格。
(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
按照西湖自来水公司2018年—2020年供水成本调查结果,现供水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2.1元。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水价的比例分别为1:1.5:4。以平均水价2.1为基数,按三类用水量占比66%、33%、1%计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75元。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逐步到位”的原则,本次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1.65元,比现行的1.55元上涨0.1元。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的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47元、6.6元。
(三)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
对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用户,4口及以下家庭按户均用水量计价,第一级每月15立方米以内(含),第二级每月15-25立方米(含),第三级每月25立方米以上。4口以上家庭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立方米。按照1:1.5:3的比价关系,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第二和第三阶梯价格每立方米分别为1.65元、2.47元和4.95元。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单
经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有关部门、单位推荐,以及区发改局聘请,现已产生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单如下:
1、消费者
吴辉、向永湖、彭齐林、吴艳、伍贤清、伍慧敏、胡茂佳、周志红、伍雪、廖文平、周芙花、卢红艳、张叶清
2、经营者
伍洲、孟海燕
3、乡镇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人员
王海华、周艳雄、谢立阳、谢艳艳、谭小鹏、秦碧蓉
4、听证会旁听人名单
吴琴、夏基建、夏赛红、夏向荣、夏福长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人员4名,由区发改局价格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
特此公告。
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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