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关于“长江保护法”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编号27)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长江保护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27
整改目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方案,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促进澧水流域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辖区生态安全。
整改措施:
1.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十次集中学习,活动过程中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出台《西湖管理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送审稿),待省、市方案出台后,予以印发。
3.严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区发改局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4.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提示函》,针对长江保护法宣传力度不足问题提出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主体责任单位等。
5.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营造全社会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主体责任单位:西湖管理区区委、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牵头督导单位: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配合督导单位:西湖管理区司法局、西湖管理区科工局、生态环境分局、西湖管理区应急局、西湖管理区自然资源局、西湖管理区住建局、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
受理部门: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联系电话:0736-2821962;
联系地址:西湖管理区西湖镇人民路137号。
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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