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镉大米”污染耕地管控问题(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镉大米”污染耕地管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市编号2)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曾专门针对“镉大米”事件作出重要批示,但有些领导干部仍纠结于“镉大米”标准问题,工作不够主动。湖南省受污染耕地管控存在薄弱环节,耕地土壤镉点位超标率较高,污染面积大,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部分未得到有效管控。
二、整改目标
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耕地的途径,防止新增土壤污染;调整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全面退出水稻生产。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镉大米”事件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2.借鉴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成果,以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为重点,强化涉镉污染源排查,找准污染源头,注重前端断源,推进精准防控。
3.全面开展点位图斑面积核实和污染边界勘定,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指导种植户开展种植结构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退出水稻生产。选择部分重点区域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修复试点。
4.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水稻。
主体责任单位:西湖镇、西洲乡
牵头督导单位: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督导单位: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10月,区农业农村局借鉴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成果,以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为重点,强化涉镉污染源排查。
2.2021年11月,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开展点位图斑面积核实,与区发改局核实,西湖管理区无涉镉污染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3日-12月10日
受理部门: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736-2822310
联系地址: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湖镇东湖路373号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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