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镇集中学习《村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
西湖政务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陈小红)6月15日,区国土局副局长苏绿林带领国土局一班人深入西湖镇就《村民建房审批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专题辅导、讲解。
培训会上,苏绿林就村(居)民建房条件和标准、建房程序、审批程序、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并明确规定村民建房每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底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居民翻修每户底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西湖镇党委书记刘江文强调,规范农村建房要把好规划关,认真规划好规划区建房规划,编制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划审批建房,禁止乱批、乱搭、乱建,要把好建设关,切实按照《西湖管理区城镇规划区内村(居)民私人建房管理规定》实施,为农民建房提供标准;同时管控好通道建房,不在规划范围内或不符合建房规划的一律不准建设;抓好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督查,整治和清查违规违章建房现象,确保农村建房规范有序推进。
通过培训,全区镇村干部进一步熟悉了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引导村(居)民合法建房,为打好规范村民建房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李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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