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环保工作职责 共建和谐美好西湖
西湖政务网7月14日讯(记者 颜睿)7月12日上午,我区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座谈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六林出席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上,区环保局负责人宣读了我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讨论稿,讨论稿明确规定了区直各单位、乡、镇、村、社会团体和公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以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先后发言,结合本单位情况对该规定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表示将坚决执行区委、区管委的决定,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刘六林在会上指出,不管是国际上还是国内,环境保护已成为了当前的热议话题,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这是造福于子孙后代的事情,每个人都应该义不容辞参与其中。作为地方政府,更应该挑起这方面工作的大梁,希望会议过后迅速确定规定内容,各部门根据内容,出台相应办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各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加强业务学习,明确岗位责任制,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为建设环保西湖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高中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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