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
西湖政务网10月29日讯(记者 李丹翔)10月26日,区环保局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六林,乡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组织学习了两份文件。《西湖管理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共计5个月)确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特别保护期,区相关责任单位在特护期间内,要在燃煤质量、污染源管控、应急响应等方面形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查处工业污染超标排放、秸秆焚烧、垃圾焚烧、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油烟污染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西湖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前,完成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下简称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清理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问题。
刘六林要求乡镇、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主体责任,相互协调配合,对照文件内容,根据职责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督查落实行动,及时整改问题。
(责任编辑:高中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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