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 亮出“身份”上路
“车辆是不是公车,看标识就一目了然,既便于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也便于接受群众监督。”3月16日,西湖管理区办公室主任刘词顺感慨地说。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阳光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公车私用、公车乱用、铺张浪费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日前,我区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完成了全区公车改革中保留的22辆公务用车的标识化工作,记者了解到,我区的公车改革制度自去年12月份启动以来,已试行三个月,“公务用车”的标识工作基本完成,公务用车标识统一喷涂在公务用车的正、副驾驶车门,具体标识分两类,即“公务用车”“行政执法”标识。
记者了解到,我区还专门出台了“西湖管理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规定,今后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我区保留的各公务用车都要根据规定喷涂标识,公、检、法、司等单位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按已有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标识要求执行。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区还建立了问责机制,对故意遮盖、擅自损毁标识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办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机关处理。
我区这次公务用车全部亮明“身份”,旨在通过对保留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提升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水平,节约行政成本,进一步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记者: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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