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洲乡砖瓦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进入执行程序
5月4日,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会同区政法委、西洲乡,向55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134660元。
据了解,该案涉及到西洲乡砖瓦厂,厂长郭术井,在西洲乡承包砖瓦厂多年,2015年,由于郭术井个人原因导致工厂经营资金困难并停产,拖欠农民工工资30379元,挖机、运费、货款共86910元,购砖人砖款211670元。随后一年多,当事人屡次追债未果,为了维权,集体向汉寿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核实被执行人(郭术井)无财产支付,经当事人与西洲乡人民政府协商,由西洲乡人民政府垫付工人工资50%,其他款项40%,领款后,当事人同意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再申请恢复执行。
(记者:谢丽莉)
(责编:黄晓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