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工作
5月5日下午,全区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工作会议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来自乡镇、卫计局、医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谌贵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本年度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区户籍居民,非本区户籍的常住人口,以及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均可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每年的8月1日至12月31日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各乡镇劳动保障站、城镇居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为代办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按照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住院结算程序:区内就医: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在区人民医院办理入院,费用直接在医院城乡居民医保窗口结算。区外就医:在区人民医院开具转诊书,经医院登记后再转往区外进行治疗。危急重症、外出务工、异地居住等患者,可先就诊,再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报区医疗保险处登记备案(异地居住人员必须提供有效异地居住证明)。区外联网定点医院可以直接报销结算(区外联网定点医院按省市文件规定执行);非联网定点医院,出院后凭参保患者身份证、相关住院资料原件(诊断书、出院小结、发票、费用总清单)回本区办理报销。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谌贵诚要求与会人员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将这项民生工程抓好抓实;二是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搞好审批程序;三是加强部门配合,搞好优质服务。
(记者:刘卫平)
(责编:黄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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