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西湖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岚主持会议并讲话
从 10月19日召开的“全区2018年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动员大会”上,记者了解到,2019年西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开始。参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其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
即日起,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上学、已购买商业保险的居民)或常住本区的外地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于2018年12月15日前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社区)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同时向参保代办单位索要缴费收据, 鼓励为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提前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另外,关于困难群众的参保缴费的资助政策,如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城镇“三无” ’人员、百岁老 人、优抚对象及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 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由区民政局全额资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卫计局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 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管委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 50%的资助。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岚在会上强调,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缴费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任务,严明纪律、突出保障,抓好征缴。
(报道: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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