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两部门发出文明祭扫活动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区委组宣统部、区环保局联合发出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切实营造文明健康的清明祭扫环境,倡导文明祭扫新风,现就2019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显示屏、盾牌、宣传资料、短信、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弘扬传统文化,崇尚文明健康,让文明祭扫理念深入人心。
二、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区内文明单位或创建文明单位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祭扫公墓、纪念先烈,悼念先辈英雄。
三、防范火灾隐患。提倡健康祭扫方式,或送鲜花、或栽植花草,抵制焚烧纸钱、冥币、燃放鞭炮等陋习。
四、加强巡查管控。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巡查队伍,严格落实祭扫巡查监控责任。乡镇对重点祭扫场地要加强力量巡查,强化防火监管,尤其对焚烧纸钱、冥币等开展祭祀活动的,要提前介入,实施劝导,严防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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