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余只“三有”保护动物放生 西湖公园增添一道靓丽风景线
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保障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主体稳定有序退出。7月7日,区自然资源局在西湖公园湖畔放生300余只“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让它们重新投入大自然的怀抱。
在公园湖畔,刚出笼的小家伙们就迫不及待“飞奔”进湖中,它们时而潜入水中梳洗自己的羽毛,时而跃立水面展翅“欢呼”,三五成群欣赏着美丽的新家,悠然自得地“散步”,瞬间成了西湖公园一道亮丽的风景。
“红骨丁、白骨丁、斑嘴鸭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放生后,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介绍了当前全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情况,并呼吁:保护动物、人人有责;一切猎捕“三有”保护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六林参加此次活动,他强调,要加强对全区驯养繁殖场、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做好隔离封闭,防止疫源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公安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切实斩断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利益链条;严格落实“一封控四严禁”制度,自然资源和交通部门要加大过往车辆检查力度,杜绝非法携带、运输野生动物进出区内,切实阻断野生动物非法运输通道,确保区内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同时,对发现非法毒害、猎捕、携带、运输、兜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报道:尹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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