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里现“养鸡场” 举报即取缔!
(执法现场)
近日,西湖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西湖镇新民社区居民刘某在新康路某居民楼内大量饲养家禽进行批发。接报后该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违建的鸡棚)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位于新康路一居民楼内有上下两层搭建的鸡棚,里面有上千只禽苗,现场散发出难闻臭味,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调查还发现禽苗批发点内蚊虫滋生,给环境卫生造成了污染。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西管发〔2017〕1号《关于开展西湖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第七款规定,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讲政策、讲饲养家禽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危害,经过多次沟通后,会同区环保分局、市监局及新民社区工作人员彻底取缔了该处家禽批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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