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城投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方际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方际三在担任市天源住房建设公司董事长、市城投集团董事长期间,收受融资中间人、工程承包商等红包7.1万元及价值30余万的高档服装、手表、虫草、和天下香烟等,并长期违规借用工程承包商的宝马730、丰田埃尔法汽车。同时,方际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方际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资金被追缴。
二、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套取资金账外处理公务接待开支问题。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石门县交通运输局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通过食堂套取资金102.3万元,用于账外处理单位 日常公务接待开支共计79.9万余元,且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提供超标准接待。2018年6月8日,石门县纪委监委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贤清予以立案审查(调查),结余资金己经上缴县财政。6月9日,杨贤清被免去县委委员、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发展集团党委委员、县交通投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澧县规划局测绘队副队长贺平贵等违规接受请吃问题。2018年4月至5月,澧县规划局测绘队副队长贺平贵、雷雨,工作人员王强、汪勇、张春林等5人多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请吃。2018年6月,贺平贵、雷雨被免去县规划局测绘队副队长职务并被立案审查,汪勇、张春林被立案审查,王强被监察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规划局测绘队队长伍龙芝和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县规划局副局长肖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四、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赵家桥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胡志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胡志辉与他人商议,在原胡家桥村和原赵家桥村合并前,以招商引资名义列支原胡家桥村招待费3.6万元。2018年4月,胡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被追缴。
五、鼎城区原逆江坪乡高峰村村支书、村主任李红君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2016年,李红君在担任鼎城区逆江坪乡高峰村村支书、村主任期间,以村集体的名义,公款购买猪肉、牛肉、米酒等年货送礼。2018年4月,李红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被追缴。
以上典型案例,表明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知止、不收手。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市委、市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坚定决心,强化政治意识,保持头脑清醒,遵守纪律规定。端午即将来临,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关于端午期间严明纪律确保清廉过节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早谋划、早部署,早提醒,持之以恒把纠“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守住节点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紧盯“六个严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的,对专项治理走过场、搞形式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中共常德市纪委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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