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津市市纪委监委通报了 2 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毛里湖镇大山社区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6 年下半年,毛里湖镇大山社区以虚列社区公路两边除杂、沟渠清杂工程项目的方式套取 5.285 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年底报销接待费开支,时任支部书记黄华平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会计刘小兵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2017 年,毛里湖镇大山社区以虚列、多列开支方式报账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年底报销接待开支,共计违规报销 6.404 万元,时任党总支书记施光远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会计郑红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黄华平、施光远、刘小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19 年 2 月,黄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9 年 4 月,施光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红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小兵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处理,对违规报销的接待开支 11.689 万元予以收缴。
2、毛里湖镇农林站副站长向四化套取林业补贴资金问题。2017 年,向四化在担任毛里湖镇林业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用村民田某的名义,套取血防造林项目资金 0.3013 万元,用于本单位其他开支,对此向四化负有直接责任。 2019 年 1 月,向四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套取的林业补贴资金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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