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常德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市城投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方际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
方际三在担任市天源住房建设公司董事长、市城投集团董事长期间,收受融资中间人、工程承包商等红包7.1万元及价值30余万的高档服装、手表、虫草、和天下香烟等,并长期违规借用工程承包商的宝马730、丰田埃尔法汽车。同时,方际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5月,方际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案资金被追缴。
2.石门县交通运输局套取资金账外处理公务接待开支问题。
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石门县交通运输局采取虚列支出的方式,通过食堂套取资金102.3万元,用于账外处理单位 日常公务接待开支共计79.9万余元,且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提供超标准接待。2018年6月8日,石门县纪委监委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贤清予以审查调查,结余资金己经上缴县财政。6月9日,杨贤清被免去县委委员、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发展集团党委委员、县交通投公司董事长职务。
3.澧县规划局测绘队副队长贺平贵等违规接受请吃问题。
2018年4月至5月,澧县规划局测绘队副队长贺平贵、雷雨,工作人员王强、汪勇、张春林等5人多次违规接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的请吃。2018年6月,贺平贵、雷雨被免去县规划局测绘队副队长职务并被立案审查,汪勇、张春林被立案审查,王强被监察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规划局测绘队队长伍龙芝和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县规划局副局长肖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桥镇赵家桥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胡志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4月,胡志辉与他人商议,在原胡家桥村和原赵家桥村合并前,以招商引资名义列支原胡家桥村招待费3.6万元。2018年4月,胡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被追缴。
5.鼎城区原逆江坪乡高峰村村支书、村主任李红君违规用公款送礼问题。
2016年,李红君在担任鼎城区逆江坪乡高峰村村支书、村主任期间,以村集体的名义,公款购买猪肉、牛肉、米酒等年货送礼。2018年4月,李红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被追缴。(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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