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这些区域,禁止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年关将至,西湖即将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哪些地方禁止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区域划分:
核心区:西湖管理区西湖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具体为:东抵金鑫大道,北靠朝阳路(包括园艺村新康组、西湖水岸及原纸厂家属区),西至滨河路(包括园艺村新桥组、西洲乡渔场一部分),南抵西湖迎宾大道(包括新港村一组一部分)的城镇建成区。
管制区:西湖管理区西湖镇核心区以外的区域和西洲乡整个区域。
管制措施:
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县(含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县(含西湖管理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责令停止燃放、予以行政处罚。
管制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的,由所在辖区禁炮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摘自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内部分区域禁止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区域划分
核心区:西湖管理区西湖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具体为:东抵金鑫大道,北靠朝阳路(包括园艺村新康组、西湖水岸及原纸厂家属区),西至滨河路(包括园艺村新桥组、西洲乡渔场一部分),南抵西湖迎宾大道(包括新港村一组一部分)的城镇建成区。
管制区:西湖管理区西湖镇核心区以外的区域和西洲乡整个区域。
管制措施
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县(含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县(含西湖管理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责令停止燃放、予以行政处罚。
管制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的,由所在辖区禁炮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摘自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内部分区域禁止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烟花爆竹安全购买指南
1
要到规定地点购买
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
2
要检查产品外观
应选购外观整洁、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的产品,且标志完整清晰地标注有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
3
要遵守安全规定
进店时不得携带火源火种,严禁吸烟,切勿在烟花爆竹零售点附近试放烟花爆竹产品,取拿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抛摔、碰撞,不得随意拆卸烟花爆竹销售包装单元。
西湖警方提醒
请大家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不参与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燃放等各个环节。同时,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警方携手合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无烟花爆竹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家园的安宁与和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