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信访人:彭某某
信访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信访渠道:常德市阳光信访大厅(网址:https://wsxf.hunan.gov.cn/citysite/views/tsqqPage.html?id=8c91d5b7-2263-b211-4ba0-fe60e42b7f7d)
信访件编号:WT430794202311141488
主要诉求:我于2023年1月19日与新化县白溪镇居民陈某某登记结婚,为便于今后的生活,需要将我妻子的户口从新化迁移至旺福村三组与我合户,请有关部门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答复处理意见: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您于2023年1月19日与新化县白溪镇居民陈某某登记结婚,根据相关户籍管理规定,您妻子的户口可以迁移至您户口所在的旺福村三组与您合户,您需提供相应的资料找村委会、镇政府及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