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某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信访人:苏某
信访时间:2026年7月26日
信访渠道:走访
信访件编号:LF4307942026002267750
主要诉求:区卫健局要求村卫生室撤销合并不合理,要求保留村卫生室办公地点不变。责任单位: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36-2822321,答复处理意见:根据《关于印发常德市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卫函【2020】24号文件精神“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公有产权及标准化建设”“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公有产权的卫生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的通知》湘农联【2023】93号文件精神,“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对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现有非建制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进行整合”。《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2号文件精神“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的医疗服务点”“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一个行政村有多个村卫生室的应合并设置”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并在上级部门要求下,统筹当前和长远,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于2023年便开始动员部署村卫生室优化布局工作,多次在公卫例会中对村医群体进行了宣传,并单独与涉及整合撤并的村医进行了沟通交流,撤销原卫生室并不影响村医到新卫生室合并执业;推进过程中,也多次召开全区村卫生室整合撤并工作推进会听取意见,商讨细节,明确时限;通过合并执业,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请各位村医理解与配合,克服当前困难,扎根新起点,奋进新征程,筑牢健康防线,当好群众生命健康守护人。信访人对答复内容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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