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6-08-08 09:57 来源:西湖管理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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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责职能

1、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2、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3、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包括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5、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6、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助企业搞好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9、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0、负责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辖区内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1、承担辖区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推进质量兴区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

12、组织实施辖区内标准化战略,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辖区内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推进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辖区内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14、承担辖区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监察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16、承担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7、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许可;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依法抽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

18、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法定标准、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抽验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20、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依法抽验药品质量;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

21、负责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22、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23、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14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8.1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年初预算148.11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13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8万元。

2、项目支出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48.1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48.11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2万元,是我局为完成市场和质量监管及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4万元,红盾护农专项检测经费4万元。个转企、商事制度改革专项经费4万元。

 

附件:1、西湖管理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2、西湖管理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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