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12-12 16:11 来源:西湖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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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受西湖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或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30722MB1537061E,单位负责人曾维斌。根据编委办核定,下设办公室、财务股、应急指挥中心、河湖管理站、水利电排管理站、村镇供水站、安全生产监督站、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站、综合执法大队、救灾和物资保障股10个二级机构。2021年底实际在岗人员63人,其中在编在岗36人、临时工27人。公务用车2辆。

(二)单位主要职责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6.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和区本级下拨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8.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1.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562.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5.83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36.81万元);非流动资产127.0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8.39万元。净资产总额174.52万元。详见附件1。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1021.2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978.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7.57万元,本年预算调增1536.95万元,决算收入3065.73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3065.73万元。

2021年年初预算支出102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05万元,项目支出467.16万元。2021年预算调增182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96.92万元,项目支出调增1723.34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284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97万元,项目支出2190.5万元,年末结转224.26万元。

详见附件2。

(四)单位绩效目标

1.单位绩效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全区应急管理能力,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环境。

2.2021年度单位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2021年党建工作考核达标率100%。

②电排机电设备维修≥20处、配置排渍电机组数量≥57台、配备变压器总台数≥24台,机器维修养护完成率、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机器维修养护及时率、灌溉排渍及时率均达100%。

③抗旱机埠和小涵闸渠道养护清淤≥27处、全区堤防清基扫障≥12100米、全区渠道管理维护防汛除草面积≥45.50公里,农田水利项目达标率均达100%。

④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次数≥1次、宣传培训次数≥32次,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率≥95%,工作台账登记及时率100%。

⑤全区供水主管道安装≥159551米、全区安装IC卡智能水表≥9119块,安装验收合格率、工程验收及时率均达100%。

⑥全年开展水政执法巡查≥30次,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汛期值守时长为全天24小时。

(2)效益指标

①增加全区耕地面积农业产值。

②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保障旱季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应急救灾服务水平。

③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推进农村饮水安全。

④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零起(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下降,火灾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下降。

⑤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55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3.5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81万元。年内预算调增96.92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650.97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650.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9.5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1万元。

2.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决算

2021年预算

2021年决算

2021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1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福利支出

464.74

473.55

459.59

-13.96

-2.95%

-5.15

-1.11%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7.09

79.69

190.97

111.28

139.64%

153.88

414.8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79.43

0.81

0.41

-0.4

-49.38%

-79.02

-99.48%

合计

581.26

554.05

650.97

96.92

17.49%

69.71

11.99%

上表反映,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较预算增加96.92万元,增幅17.49%,主要原因为预算资金中未包含福利、奖励等。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较2020年决算增加69.71万元,增幅11.9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3.“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决算

2021年预算

2021年决算

2021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2021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公务接待费

3.27

4.7

4.7



1.43

43.73%

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费

7.04

6.5

23.24

16.74

257.54%

16.2

230.11%

因公出国(境)支出








合计

10.31

11.2

27.94

16.74

149.46%

17.63

171.00%

上表反映,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7.9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6.74万元,增幅149.46%;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7.63万元,增幅171%。两者主要原因为购置新车1辆,单位接待次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467.16万元,上年结转507.57万元,2021年调整预算1440.03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2414.76万元。

2021年项目支出决算2190.5万元,年末结转224.26万元。

详见附件3。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部分项目资金挪项使用、多报销差旅费0.03万元、部分费用报销附件资料不齐全以外。未发现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资金执行情况。

(三)预算管理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单位人员情况、财政定额标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西湖管理区应急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规章制度》《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常德市西湖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其中规章制度规定,3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安排、1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定义为大额资金,均需经局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费收入管理,各类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均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存。

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党建考核达标率100%,目标完成。

2.电排机电设备维修20处、配置排渍电机组数量57台、配备变压器台数24台,灌溉排渍及时率100%,目标完成。

但新北湖一组补偿柜不能正常运转,机器维修养护完成率未达100%、三角堤电排站6号屏电瓶万能式断路器不能工作,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未达100%;2021年4月11日应急指挥中心防汛信息上报系统异常无法上报值班信息,至4月19日仍无法登录,机器维修养护及时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3.抗旱机埠和小涵闸渠道养护清淤27处、全区堤防清基扫障46000米、项目工程均通过验收,农田水利项目达标率100%,目标完成。

但全区渠道管理维护防汛除草44.5公里,未达绩效目标45.5公里;区应急管理局与彭里坤签订三角堤大堤砍草除杂工程未及时验收,工程验收及时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4.各类检查合计63次,如开展防溺水巡查抽查10次、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次数1次;全年共展开32次宣传培训,如举办了“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及时登记台账,工作台账登记及时率达100%,目标完成。

但抽查20次电排维修台账,5次未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率为75%,目标未完成。

5.2021年度全区供水主管道仅安装940米,未达绩效目标159551米、计划安装9119块IC卡智能水表,但2021年未安装,安装验收合格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6.全区各级河长累计巡河868次,且履职巡河常态化,水政执法力度加强,目标完成。

但经现场查看,防汛值班室并未安排24小时值守,目标未完成。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亿元,增长8.3%,全区耕地面积农业产值增加,目标完成。

2.2021年度电排安全运行31472台时,排渍共计24123小时,灌溉共计7399小时,保障旱季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要;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演练,提高了防灾减灾能力;举办了防汛应急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增强应急救灾服务水平,提高了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目标完成。

3.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3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80余吨,修复了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全区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全,推进了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完成。

4.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火灾事故,目标完成。

但2021年度发生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数量、死亡人数较2020年度均有上升,目标未完成。

5.经统计,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4.64%,目标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等次

绩效评价小组依据评分体系,经综合评价,得分为63.2分,评价等级为“中”。

(一)投入总分10分,得分6分,扣4分。扣分明细:

1.目标设定:未对宣传活动等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绩效目标与年度的任务数不匹配,仅设置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实际完成63次,扣2分。

2.预算配置:“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71%,重点支出安排率为45.75%,扣2分。

(二)过程总分30分,得分13分,扣17分。扣分明细:

1.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率9.49%,扣0.5分;支付进度率92.68%,扣0.5分;结转结余率21.96%,扣1分;公用经费控制率239.64%,扣2分;“三公经费”控制率249.46%,扣1分;政府采购执行率6615.88%,扣2分。

2.预算管理:(1)防汛值班费用未按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验收不及时;先签合同后执行政府采购,扣3分。

(2)多报销差旅费0.03万元;部分费用报销附件资料不齐全;渠道管护费结算单价标准不一致;合同签订不合理;部分发票开具方与政府采购合同方名称不一致;部分项目资金挪项使用,扣5分。

(3)多结算养护费用;多计费用支出,扣1分。

(4)购置、新建资产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未建立公务用车台账,扣1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0分,扣10分。扣分明细: 

1.实际完成率:根据合同统计防汛除草仅完成44.5公里,未达绩效目标45.5公里;全区供水主管道仅安装940米,未达绩效目标159551米;2021年度未对全区安装IC卡智能水表,扣4分。

2.完成及时性:2021年4月11日应急指挥中心防汛信息上报系统异常无法上报值班信息,至4月19日仍无法登录,机器维修养护不及时;区应急管理局与彭某签订三角堤大堤砍草除杂劳务用工协议,服务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项目验收日期为2020年12月12日,工程验收不及时;经现场查看,并未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扣2分。

3.质量达标率:新北湖一组补偿柜不能正常运转;三角堤电排站6号屏电瓶万能式断路器不能工作;抽查20次电排维修台账,5次未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率仅为75%,扣4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4.2分,扣5.8分。扣分明细:

1.实施效益:2021年度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1起,死亡1人),较2020年数据有所上升,扣1.8分。

2.行政效能:根据年度政府考核结果,2021年度评为合格,扣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1.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全年共发生宣传、印刷费用12.36万元,但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未对宣传活动等相关工作内容设置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与年度的任务数不匹配。年初仅设置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但全年实际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63次,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02家次。

原因分析:绩效目标设置仅由财务人员独立完成,未与业务部门集体开会讨论确定,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准确设置当年绩效目标。

(二)制度落实不到位

1.防汛值班费用发放未按制度执行。根据《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国汛〔2009〕6号)文件精神,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值班室。11月支付2021年4-9月份汛期值班补助费8.92万元,汛期为4月1日-9月27日,按照每天5人,每日100元,遇国家法定节日则300元/天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但查看值班日志,平均每天仅1-2人进行值班,多发放值班补助约5.35万元(8.92/5*3)。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区应急管理局《西湖区水利局党政主要领导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应按照规定程序由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集体讨论由党政“一把手”负责召集并主持。但所有支出金额均未见“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如12月支付2021年水美湘村裕民村建设项目工程款190.45万元,未进行“三重一大”会议决策。

原因分析:多计个人补贴费用,缺乏责任追究手段;制度执行有效性欠缺。

(三)资金使用不规范

1.多报销差旅费0.03万元。4月支出肖某一人于4月8日-9日赴长沙培训支出差旅费0.11万元,资料显示4月8日赴长沙,4月9日回西湖,但后附住宿发票显示,住宿天数为2晚,金额0.06万元。

2.部分费用报销附件资料不齐全。如全年共支付伍某宣传租车费用0.64万元。仅附租车天数及单价手写单据,未填写租车地点、工作事由,未签订租车合同等;3月支付防灾减灾宣传手册、展板、标语等制作费用2.45万元,仅附明细单,未附宣传样品图片资料等。

3.渠道管护费结算单价标准不一致。根据协议显示工作要求均为:保持排泄内无杂草、无杂物、无垃圾、确保渠道水流畅通。维护内容一致,但结算单价标准不一致,如区应急管理局与夏某个人签订的渠道管护劳务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金额为2万元,平均单价仅为0.28万元/公里;但与易某个人签订的渠道管护劳务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金额为1.2万元,平均单价为0.57万元/公里。单价相差0.29万元/公里。详见附件7。

4.合同签订不合理。2月支付LED显示屏宣传费0.75万元,其中LED广告发布合同约定广告投放时间为1月1日-6月30日,累计播放时长2个月,每次播出时间45秒,一天150次以上。但经计算,若需累计播放时长达2个月,在1-6月时期内平均每天需播放8小时,按45秒一次的广告每天需播放640次。且未核实广告播放时长是否达标。

5.部分发票开具方与政府采购合同方名称不一致。2021年支付常德市西湖区丹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燕科技公司)广告宣传费用共5.67万元,其中2.11万元政府采购合同方与收款方均为丹燕科技公司,但发票开具方为常德市西湖区丹燕广告。

6.多结算养护费用。①2019年6月1日与湖南省猎豹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猎豹公司”)签订草坪护理合同,维护地点为田园村、鼎兴村、新港村,护理面积为56894.35平方米,养护单价为2.5元/平方米,承包期限为2019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②2020年12月30日与彭学兵签订草皮维护养护合同,维护地点为鼎兴村、鼎福村、鼎裕村,护理面积为15435平方米,养护单价为2.9元/平方米,承包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是鼎兴村的护坡草皮分别与两家供应商签订护理合同,按照护理面积平均计算,多结算养护费用约1.49万元(按照多结算彭某的方式计算15435/3*2.9/10000)或4.74万元(按照多结算猎豹公司的方式计算56894.35/3*2.5/10000)。

二是养护单价不一致。与个人签订养护合同单价高于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单价,按照2.5元/平方米计算,多与彭某结算养护费用0.62万元。

7.多计费用支出。12月支付湖南兴禹建设有限公司南坪联合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款,扣除7.17万元质量保证金后,33.85万元尾款均未结算,且入账科目为往来科目,实际仅支付27.02万元。但该笔凭证记入“业务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基础设施建设-南坪联合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款68.04万元,多计费用支出41.02万元。

     原因分析:报销各环节审核不严谨;合同签订不细致,且未按照统一要求签订各承包合同;支付湖南兴禹建设有限公司南坪联合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款时,支付系统中该项目所剩指标余额仅为27.02万元,因此将68.04万元计入费用,33.85万元入往来科目。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

1.购置、新建资产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如2月新建鼎港电排值班房支出23.36万元未通过在建工程归集,直接计入费用支出。

2.未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公务用车仅填写派车单,且汽车油费未按照实报实销方式报账,而是按用车公里数报账。用车明细表仅登记行驶总里程,未登记起始里程数和终止里程数,导致前往同一地点的里程不一致。如2021年1月7日、8日、27日分别前往常德市应急管理局,但里程分别为169公里、146公里、176公里。

原因分析:未准确定义在建工程与费用支出;未严格要求准确填写派车单。

(五)项目管理不规范

1.部分项目资金挪项使用。如2021年度其他水利支出专项支出151.87万元,其中实际144.52万元为电排临聘人员工资、食堂维修工程款;12月为乡镇水厂维护五保户电费补价10万元,实际为自来水公司与人民政府的水费补贴和管理维护费。详见附件8。

2.项目验收不及时。区应急管理局与彭某签订三角堤大堤砍草除杂劳务用工协议,服务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但项目验收日期为2020年12月12日。

3.先签合同后执行政府采购。8月支付河湖“清四乱”制作宣传栏费用0.2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发票开具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但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

原因分析:未按照专款专用、专账支出原则使用资金及准确记账;项目仅在结算时补充项目验收流程、补签合同。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规范设置绩效目标

1.完整设置绩效目标。根据年度内预计支出方向及计划,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如将宣传活动次数、宣传发放份数等设置至绩效目标表中。

2.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以业务部门任务及计划为基础,组织业务部门和财政所相关人员共同设置绩效目标,并按照业务人员申报-财务人员汇总并审核-单位领导审批的程序申报。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

1.退回多发放防汛值班补助约5.35万元。后续根据实际值班人数及人员,准确发放各类补助。

2.查明重大支出未经“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的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后续应严格按制度执行。

(三)加强财务管理

1.退回多报销差旅费0.03万元。后续加强审核管理流程,严格按出差天数准确报销费用。

2.补齐相关附件资料。后续报销资料不齐全情况下当即退回相关报销人员,待资料齐全后予以审核报销,所有宣传费用报销附样版资料或图片等。

3.查明结算单价不一致的原因,退回超过正常单价部分的结算金额。

4.核实实际广告播放时长。按照实际播放时长进行结算,退回多结算部分资金。

5.重新取得正确发票。核实与西湖区丹燕广告公司的往来款项,重新开具政府采购合同与发票开具方不一致的发票。后续应严格审核签订合同的公司名称、发票名称及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若有一方不一致则需退回重新提交资料。

6.查明两次合同中对鼎兴村进行护理的具体位置。一是若两次护理面积重复,则退回多结算养护费用。先查明鼎兴村护坡草皮维护养护实际承包人,若为猎豹公司承包,则追回彭某多结算金额1.49万元;若为彭某承包实施,则要求猎豹公司退回多结算4.74万元,并要求彭某说明单价较高的原因。二是若面积不重复,则提供两次合同中对鼎兴村护草护坡的具体位置划分佐证资料,并说明两次结算的养护费用单价不一致的原因。

7.更正该笔收入与支出的账务处理。待支付系统中该项目重新下达指标后调整往来款,不再计该项目的费用支出。后续准确区分往来与费用支出。

(四)规范资产管理

1.更正该笔支出入账科目,记入在建工程中。清理所有实际在建工程项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2.建立公务用车台账。登记起始里程数和终止里程数,按照实际公里数报账。

(五)规范项目管理

1.及时调整所有挪项资金的明细。项目实际剩余部分及时上缴财政,并相应减少下年预算。

2.查明三个月后再对除草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的真实性,以及该项目本身的真实性,提供验收单验收图片等资料,或项目实施前中后的图片资料,及附近居民的实地调查结。若无法证实,追回该项目金额。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先签订采购合同,后实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