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受西湖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电排运转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减轻洞庭湖区农民负担,同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农改〔2007〕5号)文件精神设立本专项。项目主管部门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排渍抗旱等安全生产工作,并对20座排渍泵站、57台排渍电机组定期巡查维修,保障机器正常运转。
(2)项目实施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将电排运行管理交由二级机构电排管理站负责实施。项目共涉及6个电排组、20处电排机埠。各电排机埠掌握起止排水位,适时起排,并实行24小时值班。若需要降低起止排水位,必须先请示电排站批准再执行。抽水抗旱收取抗旱费,抽多少水收多少钱。月底将抗旱费和月报表同时分别上缴到财务室和电排站。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项目年初预算203.8万元,实际到位203.8万元。2021年实际支出204.25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203.8万元从该专项资金中支出,0.45万元从财政代管户支出。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保障西湖管理区堤防安全度汛;水库遇暴雨不垮坝;电排保证排灌自如,重点抓好排渍抗旱、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发生因排灌不及时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防汛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年度具体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维护排渍泵站数量≥20处;抗涝排渍机埠装机容量7259KW;配置排渍电机组数量≥57台;配备工作人员数量28人;电排安全生产检查次数≥4次;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次数≥1次;配备变压器总台数24台。
②质量指标: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100%;机电设备完好率100%;排渍抗旱保障率100%;抗旱收费标准合规率100%;电排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率100%;机埠院落卫生干净整洁;工作人员配备合理率100%。
③时效指标:灌溉排渍及时率100%;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率100%;工作台账登记及时率100%;汛期值守时长为24小时;强降雨时腾空库容及时率100%;做好干旱时保水、蓄水工作及时率100%。
④成本指标:电排人员经费≤110.8万元;电排抗旱排渍电费≤57万元;电排泵站维修(护)费≤30万元;工具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2)效益指标
通过实施本项目,受益总人口数达5.78万人;改善水资源环境;保障旱季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需要,确保强降雨不成灾、高温干旱不死苗,保障全区粮食、蔬菜安全提供;因受渍发生的上访事件零发生。保障高水位时不发生安全事故,减轻旱涝灾害损失;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西湖管理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8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等。通过现场询问、微信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式,对71位社会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76.5分,评价等级为“中”。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得分13.5分,扣1.5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不相匹配,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构成分解中包括电排泵站维修费30万元,但未设置相应的数量指标;指标值设置不规范,如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数量指标包括“受益人口5.78万人”,但该项指标为效益指标,扣1.5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17分,扣8分。扣分明细
1.资金管理:超范围支出电费、食堂餐费、油料和生活补贴、劳务费及奖金合计28.04万元;局机关围墙维修等其他不合规支出11.3万元;部分发票开具方与政府采购合同方名称不一致;发票销售方与收款方不一致;库存物资管理不规范;采购签订程序不合规,扣7分。
2.组织实施: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制度规定配置工作服,扣1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2分,扣8分。扣分明细:
1.产出质量:新北湖一组电容补偿柜不能正常运转;三角堤电排站6号屏电瓶万能式断路器不能工作,扣2分。
2.产出时效:抽查20次维修台账,5次未及时整改,维修及时率75%;未登记工作台账,扣2分。
3.产出成本:2021电排抗旱排渍电费因超范围列支,超出预算2.96万元;电排泵站维修(护)费支出超出预算12.67万元,扣4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4分,扣6分。扣分明细:
1.实施效益:机器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未有效保障农业生产,扣2分。
2.满意度:满意度为87.61%,低于绩效目标95%,扣4分。
详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依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农改〔2007〕5号)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区应急管理局自行申报的绩效目标指标值不准确,如数量指标中设置“受益人数5.78万人”。本次评价的绩效目标由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补充完善。
3.资金投入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基本一致,资金投入合理。
(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2021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03.8万元,实际到位203.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21年资金到位203.8万元。2021年项目支出204.25万元,其中203.8万元从该专项资金中支出,0.45万元从财政代管户支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及审批依照项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支出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但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如超范围支出电费及食堂餐费等。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应急管理局建立了《水利局电排站岗位管理责任制》《西湖管理区应急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区应急管理局资金使用按照《西湖管理区应急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但电排站岗位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制度规定开机着装要求进入机房必须穿胶鞋或雨靴、工作服,不得穿有安全隐患的服装。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人员未按要求统一配备服装,做好防护措施。项目实施未按制度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区应急管理局共配备28名工作人员,57台排渍电机组数,24台变压器用于实施本项目;配置的抗涝排渍机埠装机容量达7259KW;全年完成电排安全生产检查6次,组织消防安全演练1次,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2021年排渍抗旱保障率、抗旱收费标准合规率、工作人员配备合理率、电排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整改率均达100%。经现场查看,机埠院落卫生干净整洁,目标完成。
据《应急管理局机电排灌设备维修工程质量责任状》显示,新北湖一组电容补偿柜不能正常运转、三角堤电排站6号屏电瓶万能式断路器不能工作。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机电设备完好率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灌溉排渍及时率、强降雨时腾空库容及时率、保水、蓄水工作及时率均达100%;电排工作人员汛期24小时值守。目标完成。
经绩效评价小组抽查的20次维修台账显示,存在5次未及时维修,抽查的维修及时率仅75%;区应急管理局未登记工作台账,工作台账登记及时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2021年共发生电排人员经费97.69万元,工具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目标完成。
但存在超范围支出办公室电费、防汛楼电费等现象,导致2021电排抗旱排渍电费支出超出预算2.96万元;电排泵站维修(护)费支出超出预算12.67万元,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截止2021年12月28日,西湖管理区共降雨1956.5mm,全区20处电排实现了累计安全运行31472台时,排渍共计24123小时,灌溉共计7399小时。多措并举,科学调度抗旱工作,保障了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用水,为全区粮食、蔬菜安全提供了保障,避免了旱情灾害的发生,减轻了旱涝灾害损失。提高了大湖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维护了周边防汛安全,有效建立了长效机制,目标完成。
但存在个别机器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未有效保障农业生产,目标未完成。
2.满意度
经统计收回的71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满意度为87.61%,目标未完成。
详见附件3。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科学调度排灌。重点关注农村内涝内旱灾害,针对汛情,科学调度抢排底水,做好空渠待蓄,减轻集中暴雨时排涝压力;针对旱情,科学调度抗旱水源,保证抗旱用水,确保农业抗旱夺丰收。
2.夯实责任体系。根据人员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区、乡、村三级防汛组织机构,修订完善防汛抗旱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确保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
(1)指标值设置不规范。如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数量指标包括“受益人口5.78万人”,但该项指标为效益指标。且部分数量指标未设置相应的质量指标及时效指标。未准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
(2)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不相匹配。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构成分解中包括电排泵站维修费30万元,但未设置相应的数量指标,如安全生产检查次数维修次数等。
原因分析:单位未足够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制度执行不到位。
根据《水利局电排站岗位管理责任制》规定,开机着装要求进入机房必须穿胶鞋或雨靴、工作服,不得穿有安全隐患的服装。但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人员未按要求统一配备服装,做好防护措施。项目实施未按制度执行。
原因分析:项目实施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较弱,未严格执行制度条款。
3.资金使用不规范
(1)超范围支出电费3.58万元。经统计,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1-11月与电力局共结算电费53.53万元,其中办公室电费2.06万元、防汛楼电费3.09万元。但办公室和防汛楼的电费除1月和11月外,其他月份电费均使用本项目资金支出,涉及金额3.58万元。详见附件4。
(2)超范围支出食堂餐费7.96万元。2021年支出2020年12月-2021年10月职工食堂就餐费用11.58万元,其中包含不属于电排工作人员的用餐费用。经统计,2021年超范围支出7.96万元。详见附件5。
(3)超范围支出汽车用车油费和生活补贴0.28万元。2021年支出2020年11月-2021年11月汽车油费和生活补贴合计2.35万元,其中包含专项以外的用车费用。如10月13日对老年退休职工进行重阳节慰问、进行下乡扶贫等。全年与该项目不符的外出事项合计用车里程为1734公里,按1.62元/公里用车油费和生活补贴计算,超范围支出0.28万元。详见附件6。
(4)超范围支出劳务费及奖金合计16.22万元。2021年共支付食堂等其他部门临聘人员4人工资及社保费用13.82万元、2月发放临聘人员2020年度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奖金2.4万元,均不属于该项目支出范围。
(5)其他不合规支出11.3万元。如支付局机关院围墙维修费用2.76万元;付工会经费5.4万元等。详见附件7。
(6)发票销售方与收款方不一致。12月支付2021年工具车维修费0.36万元。定点维修送修结算单供应商及收款人均为常德市西湖中天进口汽车修厂,经营者为陈鑫鑫。但发票销售方为刘红林。
(7)部分发票开具方与政府采购合同方名称不一致。如8月报销电排制度、挂图制作与安装等费用1.2万元。发票开具方为常德市西湖区丹燕广告,政府采购合同方与收款方均为常德市西湖区丹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分析:财务审核不严谨;监管力度较弱,把关不严。
4.项目管理不规范
(1)采购签订程序不合规。2021年度共发生维修工程费用40.94万元,均为竣工后补签合同。如12月支付东济南区电排土道维诊工程款16.24万元。该项目9月28日开工,10月28日竣工,11月4日组织验收。但招标总价控制预算日期为11月2日,采购项目成交日期为11月3日。
(2)库存物资管理不规范。区应急管理局库存物资管理不规范,存在低价入库,高价领出的现象,导致结存货物的单价远低于物品实际单价。如2021年11月18日购入汽油319.94升,单价7.27元/升,金额0.23万元。但10月25日各电排领取冬季维修物资时,按单价9.96元/升领取汽油167升。截止10月底汽油结存152.94升,单价仅4.4元/升。详见附件8。
原因分析:项目管理及监督不到位。
5.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如据《应急管理局机电排灌设备维修工程质量责任状》显示,新北湖一组电容补偿柜不能正常运转、三角堤电排站6号屏电瓶万能式断路器不能工作,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率、机电设备完好率均未达100%。经绩效评价小组抽查的20次维修台账显示,存在5次未及时维修,抽查的维修及时率仅75%等。
原因分析:未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申报绩效目标
1.准确设置各项指标。区应急管理局在设置绩效目标时,应先要求业务人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具体工作内容,设置对应的核心指标,再由财务人员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汇总填报,准确设置指标及指标值。
2.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区应急管理局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应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申报工作人员要学习绩效目标申报要求,完整申报绩效目标,并保持绩效目标与项目任务数相互匹配。
(二)提高制度执行力
应按要求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并对日常工作时的开机着装进行严格要求,发现有未按要求着装的工作人员及时监督并整改。提高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
(三)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1.区应急管理局应退回超范围使用的专项资金39.34万元。后期应严格按项目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准确列支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具体明细如下:
超范围使用的专项资金明细
序号 | 内容 | 金额(万元) |
1 | 办公室和防汛楼的电费 | 3.58 |
2 | 不属于电排工作人员的用餐费用 | 7.96 |
3 | 超范围汽车用车油费和生活补贴费 | 0.28 |
4 | 超范围支出劳务费及奖金 | 16.22 |
5 | 付局机关院围墙维修费用 | 2.76 |
6 | 付工会经费 | 5.40 |
7 | 付省水利厅与水库运行管护培训开支 | 1.49 |
8 | 付局协同办公平台实施费用 | 0.90 |
9 | 购办公桌椅、沙发等 | 0.75 |
10 | 合计 | 39.34 |
2.区应急管理局一是要求相关责任人说明发票销售方与收款方不一致的原因,并要求供应商开具委托收款的证明。二是要求相关责任人说明发票开具方与政府采购合同方名称不一致的原因,并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后期应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报销审核,对相关凭证附件不一致、不完整的不与报销。
(四)规范项目管理
1.区应急管理局应规范采购流程,后续应避免滞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现象。
2.规范库存物资管理,严格按照发出存货计价方法规范处理。后续应当严格仓库领用流程,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仓库账实相符。
(五)提高项目产出效益
及时完成绩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项目监管,提高项目产出,压实绩效责任,提高业务工作的主动性,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督促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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