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湖管理区公安监控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2-12-12 16:13 来源:西湖管理区
字号:【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受西湖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公安监控平台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西湖管理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水平,满足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健全长效防范体系。根据《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常实事办发〔2021〕1号)、《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会议纪要》(二0二一年第九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本专项。项目主管部门为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西湖分局)。

2.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对全区视频监控情况进行现场勘测,将车辆卡口建设在西湖区与周边乡镇的主要出入口,形成封闭式管控;人脸卡口架设在人员聚集的广场、圩场、学校、幼儿园等重点部门;其他视频监控架设在乡镇村居的主要平交路口,对西湖管理区建设83个视频监控设备。

(2)项目实施情况

《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会议纪要》(二0二一年第九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度完成83套视频监控设备的建设,其中21个行政村,每个村建设3个;2个乡镇政府,每个乡镇政府建设10个。建设单位为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施工单位为湖南鹏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时间自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已竣工验收进入运行阶段,运行阶段保持24小时清晰流畅实时监控图像采集。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60万元,2022年追加调整8.1万元。采取实报实销方式支出。截止2022年3月23日支出68.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本项目,构建视频侦查实战平台,提高破案的时效性及智能化程度。提升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以及交通管控、打击防控等其他社会管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降低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案率,提升群众安全感。

2.年度具体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安装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数量≥32个;安装人脸识别摄像机数量≥31个;安装车辆抓拍摄像机数量≥20个;人像、车辆抓拍摄像机建设比例≥30%。

②质量指标:项目安装验收合格率、设备质量合格率均达100%;保持实时监控图像采集24小时清晰流畅。

③时效指标:设备安装及时率、项目验收及时率均达100%。

④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控制额≤60万元。

(2)效益指标

构建视频侦查实战平台,且安全监控覆盖范围包括23个乡镇政府及村庄;安装设施设备持续使用年限≥3年;提高破案的时效性及智能化程度;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健全防范长效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

(3)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西湖管理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现场查看了鼎䘵路与西湖大道路口、滨湖路中段、二分场六队合作等23个路面的实时监控情况,占项目所在总数的27.71%(23/83)。通过现场询问、微信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方式,对43位社会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区财政局、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结果:该项目得分85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得分13分,扣2分。扣分明细:

绩效目标:项目未申报专项绩效目标,扣2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得分20分,扣5分。扣分明细:

1.资金使用合规性:发票不合规,扣1分。

2.管理制度健全性: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扣1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资产未及时入账,且2022年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未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扣3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得分24分,扣6分。扣分明细:

1.产出数量:2021年仅安装人脸识别摄像机数量20个,未完成绩效目标31个,扣2分。

2.产出时效:未按照规定在6月前完成招标采购,未在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扣2分。

3.产出成本:项目支出总金额68.1万元,已超过预算控制额度,扣2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得分28分,扣2分。扣分明细:

实施效益: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3人中有9人表示还有重要区域未被视频监控所覆盖;且部分设备存在被树枝遮挡、位置不正或已损坏等问题,扣2分。

详见附件1。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项目依据《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常实事办发〔2021〕1号)、《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会议纪要》(二0二一年第九号)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本次评价项目根据《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确定目标,年初无法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根据获取的资料梳理形成,基本可以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3.资金投入

通过财政预算评审,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经评审委员会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后依据财政评审金额确定资金为68.1万元,资金投入科学合理、依据充分。

(二)项目过程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2021年年初预算60万元,资金到位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2021年资金到位60万元,2022年追加调整8.1万元,实际可执行资金68.1万元。截止2022年3月23日支出68.1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执行政府采购,最终按照财政评审金额支付,资金使用合规。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建立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但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属于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但资产未及时入账,且2022年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不符合资产管理第十八条中“确保年底账、卡、实物相符”的规定,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安装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数量43个,大于年初绩效目标≥32个;安装车辆抓拍摄像机数量7个,改装车辆抓拍摄像机数量13个;人像、车辆抓拍摄像机建设比例为155%(31/20),目标完成。

但仅安装人脸识别摄像机数量20个,未达绩效目标31个,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

项目2021年12月9日通过验收,安装验收合格率、设备质量合格率均达100%;保持实时监控图像采集24小时清晰流畅,目标完成。

3.产出时效

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未按照规定在6月前完成招标采购,且未在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及时率、项目验收及时率均未达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项目支出金额68.1万元,已超过预算控制额度,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效益

1.治安防控“好帮手”。2021年在城区和乡镇的主要通道及重要场所安装监控探头,将高清视频监控点延伸至各乡镇,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化的防范体系。有效地服务于刑事侦查,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提供嫌疑人违法犯罪的证据,提高办案效率及破案的时效性,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处理能力,为建设平安稳定的生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标完成。

2.科学布点,提高管控能力。为了高效打击犯罪,西湖公安分局在治安监控建设中针对抢劫抢夺、入室盗窃、店面盗抢、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特点,分别在案件多发地小巷、街道人行道、各道路路口以及其他重要地段、重点部位建立以防范打击现行案件为目的视频监控网格,挤压犯罪空间。通过利用原有43个摄像头立杆,完成43个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安装,使设施设备使用年限提高3年及以上。积极引入智能新技术,提高设备智能化程度,提高治安管控能力,建成人像卡口20个。在整合全区现有卡口监控资源的基础上,将所有数据汇总到统一平台进行综合应用,建立视频侦查实战平台,健全长效防范机制,目标完成。

3.将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延伸到群众身边。筑牢治安防控的“篱笆”,不仅为群防群治注入新的内涵,焕发新的活力,还能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认同感和主体责任感,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目标完成。

4.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3人中有9人表示还有重要区域未被视频监控所覆盖,包括交通要道、事故多发地和治安复杂的偏僻区域等;部分人表示希望提高监控设备的清晰度,且部分设备存在被树枝遮挡、位置不正或已损坏等问题,目标未完成。

5.满意度

经统计收回的43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满意度为92.79%,目标完成。

详见附件2。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科技支撑维度。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充分整合雪亮工程的有效资源,率先在全区16所学校、幼儿园全面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对出入校门和在校园周边出现的重点人员进行先期预警,有利于公安、教育等部门进行快速处置,避免实际危害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未申报专项绩效目标。

原因分析:该项目根据《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确定目标,年初无法准确申报绩效目标。

2.制度不完善,且已有制度执行不到位。

(1)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但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

(2)资产未及时入账,且2022年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资产管理第十八条规定,年底应确保账、卡、实物相符。一是雪亮工程于2021年12月9日已通过验收,但当年未报销相关费用且未暂记入固定资产。二是该工程2022年1月17日通过财政评审的结算金额为68.1万元。但3月份仅将网络摄像机、人脸卡口摄像机、生态微卡口记入固定资产科目,金额为37.39万元;将电源、支架、交换机、抱杆机箱、配品配件等30.71万元均记入专用材料费。

原因分析:项目管理意识不强,账务处理不规范。

3.发票审核不严谨。一是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及财政评审结算审核汇总表显示,该项目实际为设备采购,但发票开具名称均为安装服务。二是发票号码为74444923的发票,金额10万元,购买方名称错开为“常德市公安局西湖分子局”。

原因分析:报销审核流程不严谨。

4.项目管理不规范。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雪亮工程”建设为省市两级“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了平安建设和政府绩效评估进行考评。根据市政府要求,需在6月前完成招标采购,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但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于9月完成招标采购,11月完成工程建设,12月完成竣工验收。

原因分析:项目推进不力,未及时汇报进度,未及时对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整改。

5.产出效益未达标。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3人中有9人表示还有重要区域未被视频监控所覆盖,包括交通要道、事故多发地和治安复杂的偏僻区域等;部分人表示希望提高监控设备的清晰度,且部分设备存在被树枝遮挡、位置不正或已损坏等问题。

原因分析:项目后期调查和维修管护不到位。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申报绩效目标

虽然延续项目需要根据上级分配的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但单位可结合以前年度工作任务分配情况,及时提交绩效目标,待分配任务下达后调整绩效目标。

(二)建立健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1.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要求与流程,及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

2.修改账务处理。后续及时将已完工项目登记入账。取得的固定资产及时报账和备案,并按照所支付的主件与零配件总金额统一建账,准确核算。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财务管理

更换错误发票。后续报销时,准确填写发票开具的各项内容,取得合规发票,使发票开具内容与实际内容保持一致。

(四)规范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一是针对进展相对缓慢的重点项目,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尽快明晰发展定位,做好具体规划,实时监督,定期抽查,加快项目进程。二是深化完善“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项目管理模式和项目督查推进机制,不断提高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及投资完成率。

(五)提高产出效益

定期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盘点,对于已被树枝遮挡、拍摄区域偏移或已损坏的监控设备,应及时修剪树枝,摆正位置并进行维修养护,保证监控画面的完整性。后续及时审核并调整所有摄像头的监控区域,或按需增加监控摄像头数量,保证全覆盖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