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常德公安局西湖分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公安局西湖分局(以下简称:西湖公安分局)为区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00790342661R,单位负责人:彭云森。西湖公安分局内设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西洲派出所、西湖派出所等机构。2022年末单位核定政法编制34人、警务辅助人员额度55人,实际在编在岗警务人员32人、警务辅助人员4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区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 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4. 监督全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5. 监督全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协调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6. 监督在全区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4020.55万元,负债总额884.66万元,净资产总额3135.89万元。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 期末余额 | 负债及净资产 |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24.67 | 其他应付款 | 884.66 |
固定资产 | 479.27 | 负债合计 | 884.66 |
在建工程 | 2716.61 | 累计盈余 | 3135.89 |
净资产合计 | 3135.89 | ||
资产合计 | 4020.55 | 负债及净资产合计 | 4020.55 |
2. 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1,270.89万元,年内调增预算1,627.43万元,决算收入2,898.3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上年结转7.68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2,906.00万元。
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1,27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50万元,项目支出400.39万元。决算支出2,85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41万元,项目支出1,677.73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5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43.2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2.62万元。年终财政收回结余资金29.81万元,实际结转2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8.4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7.61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实行“124”警务战略,打造规范适用的西湖管理区警务模式。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和教育整顿成果,狠抓疫情防控、专项警务、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西湖,有力维护全区政治大局稳定、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宁。
2. 部门2022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警务装备建设。扩宽雪亮工程覆盖面,新增监控设备60套。升级交警处罚后台系统,添置视频融合平台小型化一体机1台、标准集指对接网关1套。实施办案中心规范化系统建设项目,添置全景摄像机28台、人脸对比摄像机1台、人脸识别门禁一体机1台、伤痕特征抓拍摄像机2台。完善出警巡查设施,购置警务用车2辆、警用摩托4台。各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完工及时率100%。
②警察队伍建设。开展常态化教育整顿活动,全年组织民辅警集中教育培训12次,纪律禁令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每月1次,廉政责任状民辅警签订率100%。
③公安安全管理。日常巡逻防控工作落实率100%,接处警考核达标率100%,重点人员、重点场所例访、例查覆盖率100%。涉危化品易爆品企业检查30家次以上,娱乐场所、旅店业检查20家次以上,摸排问题整改率100%。开展防电诈、禁毒等宣传活动5次以上,宣传活动群众知晓率60%以上。
④交通秩序整治。全年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5次以上,宣教活动群众知晓率60%以上。落实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交通安全隐患处置24处,城乡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80%以上。
⑤专项打击行动。贯彻落实省、市两级部署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电信网络诈骗、利剑护蕾、涉枪涉爆、涉毒案件侦办任务完成率100%。
⑥政务服务能力。全年办理户籍业务2500人次以上,“一标三实”人口信息维护17000人次、指纹补采2300人次、办理身份证2500张。走访管理区重点企业6家,建立驻企执勤室3个。
⑦党的建设。党建工作考核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
①聚焦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
②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公共安全。
③坚持教育整顿,推动清廉建设。
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出行安全。
⑤提升政务服务,维护营商环境。
⑥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870.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8.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5万元。年中调增345.15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215.65万元。
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1,172.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7.8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4.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3.24万元。年终财政收回结余资金24.8万元,最终结转18.44万元,为尚未执行的非税收入返还资金。
2. 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21年决算 | 2022年预算 | 2022年决算 | 2022年决算较预算增+(减-) | 2022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 | 工资福利 | 690 | 708.44 | 747.87 | 39.43 | 5.57% | 57.87 | 8.39% |
2 | 一般商品和服务 | 187.98 | 161.91 | 424.54 | 262.63 | 162.21% | 236.56 | 125.84% |
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0.1 | 0.15 | 0 | -0.15 | -100 % | -0.1 | -100% |
合计 | 878.08 | 870.5 | 1172.41 | 301.91 | 34.68% | 294.33 | 33.52% |
上表反映,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较预算增加301.91万元,增幅34.68%,主要原因系职工绩效奖励、非税收入返还经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4.33万元,增幅33.52%,主要原因系工资调标,案件办理经费和资本性支出增加导致。
3.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21年决算 | 2022年预算 | 2022年决算 | 2022年决算较预算增+(减-) | 2022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
1 | 公务接待费 | 2.98 | 3 | 2.97 | -0.03 | -1.00% | -0.01 | -0.34% |
2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25.05 | 15.8 | 29.48 | 13.68 | 86.58% | 4.43 | 17.68% |
3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合 计 | 28.03 | 18.8 | 32.45 | 13.65 | 72.61% | 4.42 | 15.77% |
上表反映,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较预算增加13.6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42万元,主要原因系2022年预算安排时未考虑非税收入返还经费,警用车辆和警用摩托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1. 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400.39万元。上年结转7.68万元,年中调增1,282.28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690.35万元。
2022年项目支出决算1,677.7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62万元。年终财政收回结余资金5.01万元,最终结转7.6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初 预算 | 上年 结转 | 本年 调整 | 可执行 指标 | 决算 金额 | 结转 结余 |
1 | 一村一辅警经费 | 133.21 | 38.44 | 171.65 | 167.28 | 4.37 | |
2 | 交警院内改造经费 | 15 | 15 | 15 | - | ||
3 | 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资金 | 7.57 | 1059.56 | 1067.13 | 1059.84 | 7.29 | |
4 | 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及运维经费 | 92.58 | 92.05 | 184.63 | 184.63 | - | |
5 | 警务装备购置经费 | 67.6 | 0.07 | 8.89 | 76.56 | 76.5 | 0.06 |
6 | 新公安分局物业费 | 15 | -0.72 | 14.28 | 14.28 | - | |
7 | 公安安全专项工作经费 | 34 | 0.04 | 67.53 | 101.57 | 101.09 | 0.48 |
8 | 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经费 | 31 | -3.60 | 27.4 | 27.4 | - | |
9 | 其他 | 27 | 5.13 | 32.13 | 31.71 | 0.42 | |
合 计 | 400.39 | 7.68 | 1282.28 | 1690.35 | 1677.73 | 12.62 |
2. 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西湖公安分局根据《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资金使用较为规范。
(三)预算管理情况
西湖公安分局根据人员情况、财政定额标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遵循“两上两下”流程,最终经区管委会审议批准,区财政局批复下达。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制度,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各项支出由经办人申请,财务复核,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2000元以上支出需报经局长审批,5000元以上支出要求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警务装备建设。雪亮工程扩面、升级交警处罚后台系统建设任务完成率100%,购置警务用车2辆、警用警用摩托4台。各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完工及时率100%。但办案中心规范化系统建设项目未按期实施,目标未全面完成。
2. 警察队伍建设。全年组织民辅警集中教育培训12次,纪律禁令执行情况督导检查每月1次,廉政责任状民辅警签订率100%。目标完成。
3. 公安安全管理。日常巡逻防控工作落实率100%,接处警考核达标率100%,重点人员、重点场所例访、例查覆盖率100%。全年检查涉危化品易爆品企业34家次,娱乐场所、旅店业检查38家次,下达整改通知49份,摸排问题整改率100%。开展防电诈、禁毒等宣传活动6次,宣传活动群众知晓率81.22%以上。目标完成。
4. 交通秩序整治。全年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7次,宣教活动群众知晓率79.34%以上。交通安全隐患处置24处,城乡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65.22%。部分目标未完成。
5. 专项打击行动。根据考核通报情况,电信网络诈骗、利剑护蕾、涉毒案件侦办任务已完成,扫黑除恶、涉枪涉爆案件侦办任务未完成。部分目标未完成。
6. 政务服务能力。全年办理户籍业务3106人次,“一标三实”人口信息维护17560人次、指纹补采2312人次、办理身份证2849张。走访管理区重点企业6家,建立驻企执勤室3个。目标完成。
7. 党的建设。党建工作考核达标率100%。目标完成。
(二)部门绩效情况
1. 聚焦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西湖公安分局坚持“稳”字为先,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强化情报侦察,加强重点人管控,及时消除涉稳风险隐患,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2022年西湖管理区未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事件、涉稳群体性事件和规模集访事件。目标完成。
2. 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公共安全。西湖公安分局2022年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全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破获了命案2起、涉毒刑事案件1起、电信诈骗案件10起、未成年被性侵案件3起等性质恶劣、有影响的案件,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2022年西湖管理区未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目标完成。
3. 坚持教育整顿,推动清廉建设。西湖公安分局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工作方针,以打造忠诚、实干、清廉警队为目标,持续推动清廉警营建设。2022年西湖公安分局未发生重大警察队伍问题、重大执法过错、重大涉警负面舆情。目标完成。
4. 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出行安全。2022年西湖公安分局常态化推进城区“六个严查”、农村“六个严禁”,积极会同区住建局和乡镇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2022年西湖管理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3862起,较去年同期上升21.3%,发生交通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交通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交通治理成效需进一步提升。目标未全面完成。
5. 提升政务服务,维护营商环境。2022年西湖公安分局推行“三取消一缩短二上门”的利民惠企措施,将交管、治安、人口等公安政务服务窗口合一,有效提高了公安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水平,提升了全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积极开展联企护企工作,建立班子成员联点企业制度和驻企执勤室安防机制,为西湖管理区营商环境给予有力的公安安全保障。目标完成。
6. 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社会公众满意度88.83%。目标未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等次
经综合评价,得分82.44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明细:
(一)投入总分10分,实得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绩效指标未与部门计划相对应,扣1分。
(二)过程总分30分,实得20.44分,扣9.56分。扣分明细:
1. 预算执行率98.08%,扣0.06分;预算调整率128.05%,扣1分;结转结余变动率239.19%,扣1分;公用经费控制率262.21%,扣1分;三公经费控制率172.61%,扣0.5分;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扣1分。
2. 基本支出挤占项目资金,扣1分;非税收入缴款不及时,扣1分;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扣1分
3. 会计核算不准确,扣0.5分。
4. 资产盘点未执行,管理责任不明确,扣0.5分;资产账实不符,扣1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实得27分,扣3分。扣分明细为:
1. 专项打击任务未全面完成,办案中心规范化系统建设项目未按期实施,扣2分。
2. “戴头盔”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扣1分。
(四)效果总分30分,实得26分,扣4分。扣分明细为:
1. 交通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治理成效需提升,扣1分。
2. 年度考评为良好,创优目标未实现,扣2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88.83%,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不明确
年初申报的目标缺少警务装备采购、雪亮工程建设、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未与部门年度计划相对应。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理解不够,目标由财务人员填报,与业务部门缺乏沟通。
(二)预算管理不规范
1. 预算编制不完整。西湖公安分局未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未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符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四条“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
2. 部门预算调整大。2022年部门预算调整1,627.43万元,预算调整率128.05%。
原因分析:单位对预算管理要求了解不够,年初预算未将上级转移支付和补助经费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三)内控管理不到位
1. 财务管理不到位
(1)基本支出挤占项目资金。2022年12月在交通路段标识、标牌、标线建设资金中列支日常办公费0.65万元、交警大队绿化维护费0.85万元、交警大队外墙清洗劳务费0.82万元。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的规定。
(2)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022年单位实际发生公车运行维护费29.48万元,超出年初预算13.68万元,超预算支出86.58%。
(3)非税收入缴款不及时。经核查2022年度西湖公安分局非税收入缴款记录,共有26笔非税收入未在一般缴款书开具后15日内缴款,涉及资金38.87万元,其中12笔缴款延期4个月以上。
(4)会计核算不准确。西湖公安分局技术用房账面价值2716.61万元,已于2020年完工并交付使用,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账面仍作为在建工程核算。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十条“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的要求。
2. 政府采购执行不严。2022年1月支付业务技术用房天然气安装费用3万元,2022年5月支付西湖所房屋维修费1.8万元,2022年12月支付警务电动车维修费0.97万元,以上经济业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程序。不符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9〕27号)的相关要求。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单位对相关管控要求了解不够,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内控要求执行不严,财务监管不严格。
3. 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管理程序未落实。未按规定定期盘点资产,资产保管责任不明确。二是资产账实不符。经现场抽查,账面记录的2台长安新星微型小客车、1辆消防车等资产20.94万元已无实物,未及时核销处理。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资产管理重视不够,未严格保证账实一致。
(四)产出效益未全面实现
1. 专项打击任务未全面完成。根据2022年全市公安考核通报情况,西湖公安分局未完成涉黑涉恶和网络贩枪案件侦办任务,扫黑除恶和涉枪涉爆专项行动任务未全面完成。
2. 建设项目未按期实施。2022年西湖公安分局未按上级部署要求实施办案中心规范化系统建设项目。
3. 交通安全整治成效需提升。一是“戴头盔”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根据公安考核通报情况,西湖管理区城乡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65.22%,未达到80%以上的考核要求。二是交通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2022年西湖管理区全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3862起,违法行为发生量较去年同期上升21.3%,并发生5起交通死亡事故。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上级业务考核落实不严格,个别专项行动力度不够。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单位绩效意识,明确部门绩效责任,深入学习绩效业务,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结合上级考核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整申报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与预算资金相匹配,与年度工作计划相对应。
(二)加强预算管理
编制年初预算时应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 号)要求,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控制预算调整规模。
(三)严格内部管理
1. 严格财务管理。一是规范使用资金。落实专款专用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用途使用资金,杜绝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的情况。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预算编制内容,根据例行节约要求合理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超出预算范围的经费支出应不予报销。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收取的非税收入应按规定时效及时缴存国库,建立非税票据定期核对清收机制,防范截留挪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四是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上述账务处理不准确的应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更正调整。
2. 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要求,规范开展业务委托选取程序,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取承揽单位,未达到限额标准的应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程序。
3. 完善资产管理。一是定期盘点单位资产。完整反映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以“谁使用谁管理”为原则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二是消除账实不符。按规定完善车辆划拨、报废处置等手续,按程序清理核销,保证资产账实一致。
(四)提高产出效益
一是加大专项打击力度。全面落实上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科学制定专项打击行动方案,加强案件线索收集研判工作,统筹安排全区警力,确保各项案件侦办任务全面完成。二是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办案中心规范化系统建设项目,提升办案中心信息化支撑能力,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三是加强交通安全整治。强力推进“戴帽工程”,在全区城乡重点路段设置常态化整治点,坚持“整治+教育+赠送”相结合,确保头盔佩戴率有效提升。积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宣教活动,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惩戒力度,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分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