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文件精神,受常德市西湖管理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地产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7007506432161,单位负责人:周育平。单位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征拆办、物业管理办公室、白蚁防治所6个科室。截至2022年末,区房管局核定事业编制9人,在编在岗人员7人,另有临时用工人员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房地产政策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 根据全区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全区房地产业和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业管理,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
3. 负责全区管理范围内的国有直管公房所有权管理和政府公租房的建设管理及棚户区改造工作。
4. 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物业管理(含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有关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管理。
5. 负责全区住宅小区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和报批及开发项目审定的有关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6. 承办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财务情况
1. 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2022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2226.72万元,负债总额1979.85万元,净资产总额246.87万元。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 期末余额 | 负债及净资产 | 期末余额 |
货币资金 | 780.07 | 应缴财政款 | |
财政应返还额度 | 应付账款 | ||
应收账款 | 其他应付款 | 1979.85 | |
预付账款 | 负债合计 | 1979.85 | |
其他应收款 | 1217.87 | 累计盈余 | 246.87 |
固定资产 | 228.78 | 专用基金 | |
在建工程 | 净资产合计 | 246.87 | |
资产合计 | 2226.72 | 负债及净资产合计 | 2226.72 |
2. 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122.06万元,年内调增预算212.73万元,决算收入33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79万元。上年无结转,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334.79万元。
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12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6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决算支出32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9万元,项目支出216.65万元。
年末结转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4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0.41万元。
(四)部门绩效目标
1. 部门绩效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以保障房产市场运行、贯彻保障性住房政策为重点,精细化管理为保障,改善镇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 部门2022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棚户区改造。纸机巷棚改拆除56户,东湖社区综合楼棚改协议签订8户;住房征拆程序合规率100%,资金补助准确率100%,住房征拆及时率100%,征拆安全事故“零”发生。
②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48户, 补助发放合规率100%,补助对象准确率100%,补助发放及时率100%;管理保障性住房745套,分配入住率≧95%,困难家庭住房申请保障率100%;相关政策宣传知晓率100%;更换过期灭火器192个。
③商品房预售及网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合规率100%;房屋销售网签发号审批流程合规率100%;受理审批及时率100%。
④物业管理工作。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2个;物业信访化解率100%;房屋维修基金征缴率100%。
⑤白蚁防治。白蚁防治覆盖面积4.1万平方米,隐形翅虫灭治覆盖面积0.9万平方米;防治用药安全率100%。
⑥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考核达标率100%。
(2)效益指标
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②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维护社会治安。
③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
④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服务。
⑤满意度。棚户区改造拆迁户、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助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10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0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2万元。年中调增14.67万元,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117.73万元。
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11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3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12万元。年末结转4.4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结转。
2. 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21年决算 | 2022年预算 | 2022年决算 | 2022年决算较预算增+(减-) | 2022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 | 工资福利 | 77.80 | 85.01 | 95.38 | 10.37 | 12.20% | 17.58 | 22.60% |
2 | 一般商品和服务 | 10.85 | 17.93 | 17.79 | -0.14 | -0.78% | 6.94 | 63.96% |
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0.12 | 0.12 | 0.12 | 0 | 0 | 0 | 0 |
合计 | 88.77 | 103.06 | 113.29 | 10.23 | 9.93% | 24.52 | 27.62% |
上表反映,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加10.23万元,增幅9.93%,主要原因单位新增工作人员1名。2022年基本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52万元,增幅27.62%,主要原因系跨年发放2021绩效工资与2022年绩效工资发放时间变动,新增人员及人员工资、绩效奖调标。
3.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 目 | 2021年决算 | 2022年预算 | 2022年决算 | 2022年决算较预算增+(减-) | 2022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
1 | 公务接待费 | 0.22 | 0.30 | 0.22 | -0.08 | -26.67% | 0 | 36.36% |
2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3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合 计 | 0.22 | 0.30 | 0.22 | -0.08 | -26.67% | 0.08 | 36.36% |
上表反映,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较预算减少0.08万元,降幅26.67%,三公经费决较上年决算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1. 项目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9万元,年中调增198.06万元。上年无结转,全年可执行预算合计217.06万元。
2022年项目支出决算216.65万元,年末结转0.4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初 预算 | 上年 结转 | 本年 调整 | 可执行 指标 | 决算 金额 | 结转 结余 |
1 | 白蚁防治经费 | 5.0 | - | 5.00 | 4.62 | 0.38 | |
2 | 住房保障经费 | 8.0 | - | 8.00 | 7.97 | 0.03 | |
3 | 物业管理经费 | 6.0 | - | 6.00 | 6.00 | ||
4 | 棚户区改造 | 69.00 | 69.00 | 69.00 | |||
5 | 公共租赁住房 | 74.06 | 74.06 | 74.06 | |||
6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32.00 | 32.00 | 32.00 | |||
7 | 退公租房保证金 | 19.00 | 19.00 | 19.00 | |||
8 | 区委奖励资金 | 4.00 | 4.00 | 4.00 | |||
合 计 | 19.0 | 0 | 198.06 | 217.06 | 216.65 | 0.41 |
2. 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区房管局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执行《西湖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西管发〔2016〕26号)、《西湖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西管办发〔2013〕63号)、《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房屋维修资金监管办法(暂行)》,建立了《西湖管理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方案》等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三)预算管理情况
区房管局根据单位人员情况、财政定额标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遵循“两上两下”流程,最终经区管委会审议批准,区财政局批复下达。
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支出由经办人申请,证明人及分管负责人审核,财务复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支付。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 棚户区改造。纸机巷棚改拆除56户,东湖社区综合楼棚改协议签订8户;资金补助准确率100%,住房征拆及时率100%,征拆安全事故“零”发生。住房征拆程序合规率未达标,部分目标未完成。
2. 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87户, 补助发放合规率100%,补助对象准确率100%,补助发放及时率100%;管理保障性住房745套,分配入住率98.52%,困难家庭住房申请保障率100%;更换过期灭火器192个。相关政策宣传知晓率仅18.35%,部分目标未完成。
3. 商品房预售及网签。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流程合规率100%;房屋销售网签发号审批流程合规率100%;受理审批及时率100%。目标已完成。
4. 物业管理工作。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2个;物业信访化解率100%;房屋维修基金征缴率100%。目标已完成。
5. 白蚁防治。白蚁防治覆盖面积4.1万平方米,隐形翅虫灭治覆盖面积0.9万平方米;防治用药安全率100%。目标已完成。
6. 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考核达标率100%。目标已完成。
(二)部门绩效情况
1.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品质。通过房屋的拆除和重建对房屋结构简陋、通风与采光条件差、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安全性差,等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拆除和重建,提高住宅的使用寿命,改善辖区形象,同时推动辖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通过问卷调查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80%的拆迁户认为对改善家庭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效果一般,20%的拆迁认为效果不明显,综合满意度73分,效益未完全实现。
2. 缓解居民住房困难,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对低收入人群住房租金的补贴政策,缓解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2022年全年发放租赁补贴收入287户,累计发放18.67万元,解决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落实了国家的惠民政策,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效益基本实现。
3. 促进公租房建设,减轻群众租房负担。通过增加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建设,面向无房的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不仅解决了住房困难的问题,缓解城市住房供需矛盾,减轻了群众租房经济负担。效益基本实现。
4. 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服务。2022年对西湖水岸二期6#楼发放商品预售许可证,监管预售资金5974.09万元,共销售商品房152套,销售面积18564.72平方米;落实了问题楼盘西湖国际文化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东湖社区、新民社区2个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累计归集维专项物业修资金702.88万元,为房屋维修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问卷调查辖区居民,55.6%的居民认为小区物业的监管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效果一般,综合满意度77.59分,效益未完全实现。
5. 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满意度73.67%、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助对象满意度87.34%、社会公众满意度82.15%。目标未实现。
四、评价结论及等次
经综合评价,得分70.07分,评价等级为“中”。得分明细:
(一) 投入总分10分,实得8.5分,扣1.8分。扣分明细:
指标设置不完整,扣0.5分;指标值设置不合理,扣0.5分;目标申报不细致,扣0.5分。
(二)过程总分30分,实得15.07分,扣14.93分。扣分明细:
1. 预算执行率98.55%,扣0.43分;预算调整率158.73%,扣2分。
2. 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扣2分。
3. 制度条款不具体,扣1分;内部控制欠完善,扣1分。
3. 审批程序不规范,扣1分;凭证附件不齐全、收款对象不合规、白条列支费用、未履行个税扣缴义务,扣2分;维修基金管理欠规范,扣1分;涉嫌重复补助装修款,扣1分;未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扣1分。
4. 会计核算不准确,扣0.5分。
5. 未按要求定期盘点,扣0.5分;资产核销不及时,扣0.5分;往来长期款未清理,扣1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实得28分,扣2分。扣分明细为:
住房征拆合规率未达标,扣1分;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知晓率未达标,扣1分。
(四)效果总分30分,实得18.5分,扣11.5分。扣分明细为:
1. 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效益未完全实现,扣2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效益未完全实现,扣2分。
2. 年度考评为合格,创优目标未实现,扣4分。
3. 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满意度73.67%,扣2分;保障性住户及租赁补贴对象满意度87.34%,扣0.5分;社会公众满意度82.15%,扣1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目标申报不合理
1. 指标设置不完整。单位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中未设置“住房征拆程序合规率、征拆安全事故率、补助发放合规率、补助对象准确率、补助发放及时率“等重要质量与时效指标。
2. 指标值设置不合理。申报的指标中“社会公众满意度与受益对象满意度≥95%”,指标值设置偏高,难以实现。
3. 目标申报不细致。申报的整体支出中年度预算支出总额为122.06万元,按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3.06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但“成本指标”中基本支出控制额132.49万元、项目支出控制额14万元。成本指标控制额与年度预算收入、支出总额不一致。
原因分析:一是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申报工作不仔细;二是申报表填报人员对业务不熟悉,未协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一同填报,无法准确完整地反映各项产出及效益指标。
(二)预算管理不规范
区房管局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122.06万元,实际决算收入334.79万元,调整预算212.73万元,预算调整率174.28%,预算调整额度大。
原因分析:单位收入依赖于财政转移支付和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额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年初编制预算时无法预计。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
1. 制度条款不具体。一是区房管局建立的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未明确具体金额起点。二是固定资产制度管理中对列入固定资产管理未明确具体金额起点,影响了单位实际工作中的标准把控。
2. 内部控制欠完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项目建设业务控制制度仅为行政事业单位框架性的规章制度,未形成的可规范性操作实施细则,与实际工作不匹配,不便于单位工作中的实际规范操作。
原因分析:区房管局对制度管理不重视且制度建设意识不强。
(四)财务管理不完善
1. 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会计核算不细致。2022年住房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共80000元,预算执行指标支出79741.21元,而会计核算专项经费支出为78441.21元,预算执行支出与会计核算支出不一致。二是2022年末住保资金专户会计帐薄余额161.62万元,实际银行存款为159.62万元,差额2万元,经核实专户实收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款32万元,会计核算为34万元。
2. 审批程序不规范。存在多项支付审批手续落实不严格的情况。如:1月6#凭证支付2021年周育平等7人伙食费2800元、1月7#凭证支支付夏小雄差旅行费2406元、1月10#凭证支付办公室网络费2028元、12月12#凭证支付常德银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款19390元,均无财务人员审核签字;1月15#凭证补发廖锡辉等6人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工资9000元、1月14#、2月1#、4月3#凭证发放曾可娟1、2、4月工资合计8400元, 1月17#转1000万至征收补偿专户,仅局长1人签批。
3. 凭证附件不齐全。1月7#凭证支付夏小雄差旅费2406元,其中支付2022年1月4日夏小雄、廖锡德赴市住建局参加目标考核会议、2021年12月23日夏小雄、刘建辉赴市住建局参加全市房地产形势分析工作会议差旅费880元,无会议通知等佐证性材料;3月8#凭证支付夏小雄差旅费1952元,其中支付3月18日夏小雄、周育平、廖锡福3人赴住保中心参加“住保讲堂”学习差旅费660元,无学习通知等佐证性资料。
4. 收款对象不合规。1月11#凭证应支付常德市西湖区延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湖水岸一期下水道工程维修款4598.77元,收款人为夏延辉;12月13#凭证应支付德西湖管理区味香园餐饮店业务招待餐费2270元,收款人为谢四良。收款人与开票方不一致,未出具授权委托书。
5. 白条列支费用。2022年1月至12月在住房保障工作经费中共列支姜志华劳务报酬6000元,相关支出凭白条报销,未取得正规发票。
6. 款项支付不合理。12月6#凭证将物业工作专项经费1.22万元用于购置电脑配件耗材、办公用品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相关支出不合理。
7. 未履行个税扣缴义务。12月22#凭证支付项目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项目款11800元,其中支付周继元、凌旭华劳务费各5000元,区房管局未按照扣缴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原因分析:一是会计帐务处理不细致,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二是财务审核不严格,专款专用责任和资金监管审批程序落实不严,财务监管力量不足。
(五)业务管理不规范
1. 维修基金管理欠规范。一是台帐登记不完善。收缴资金台帐存在部分资金收缴、退缴无日期、收缴房号未登记;2022年末维修基金结余703.80万元,收缴的12处楼盘资金中仅滨湖苑、公园壹号等9处设置了明细帐。二是台帐登记不准确。维修资金中“文苑新都”“西湖家苑”维修资金占比分别为16%、5%,而收缴明细帐余额仅24.77万元、0.27万元。明细台帐余额与资金占比严重不符,相关台帐登记不准确。
2. 涉嫌重复补助装修款。2022年2月与廖锡德房屋产权置换协议中“房屋补偿总额为46.25万元,置换为49.84万元房屋,要求在办理调换房屋手续时再将抵扣后差额3.59万元汇入单位指定帐号”,2022年10月又将合同中已置换抵扣后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费11.46万元退还廖锡德,涉嫌重复补助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款。
3. 未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12月12#凭证支付常德银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计算机3台与软件费用19390元,未按要求实施电子卖场采购。
4. 审批流程不规范。4月12#支付常德市两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知苑公租房工程院内配套基础设施款建筑服务进度款415000元,无监理签字进行进度确认,审批执行不完善。
原因分析:业务工作有所欠缺,投入力度与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六)资产管理不到位
1. 未按要求定期盘点。2022年未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定期盘点。
2. 资产核销不及时。《中共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委员会会议纪要》(二0二二年第九号)已同意区房管局提出的固定资产原值229.81万元予以核销,年末资产负债表仍为未核销前的原值,相关资产未及时核销。
3. 往来长期款清理。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1217.87万元,其中:房地产开发公司277万元,、经投公司300万、西湖工商局等22家帐龄超过15年以上的应收款561.62万元长期挂帐未清收。
原因分析:帐务处理不及时,往来借款未建立定期核对清收机制,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六)产出效益不达标
1. 部分产出未完成。住房征拆程序合规率、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贴政策宣传知晓率2个质量指标未达标。
2. 部分效益未实现。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2个效益未完全实现;棚户区改造拆迁户、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助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未达标完成。
原因分析:一是通过问卷调查居民反映住房征拆结果未进行公示;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居民的知晓率仅18.35%。二是棚户区改造拆迁户满意度低主要是纸机巷征拆金额分了70%及100%二个比例补贴,征拆面积不大补助金额较低,并认为对提供家庭生活品质影响一般;保障性住房及租赁补助对象、社会公众满意度、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效益未达标,主要是居民认为相关政策未宣传到位,租赁补贴金额低,物业服务水平一般导致。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管理
提高单位绩效意识,明确部门绩效责任,深入学习绩效业务,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结合上级考核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整申报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与预算资金相匹配,与年度工作计划相对应,真正落实预算绩效管理。
(二)合理编制预算
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应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将可合理预计资金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预算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部门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健全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要求修订完善制度内容,明确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及三重一大“大额支出、重大经济合同”的具体标准,要求将相关会议纪要作为财务报销的必要凭据。二是根据单位实际管理执行情况,制定详细、具体、规范、操作指引性强的内控制度,并根据单位常规项目特性制定全过程管理可实施监控的细则。为后续工作开展和规范执行提供有力依据。
(四)规范财务管理
1. 规范财务核算。财务人员应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更新业务知识,多角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与业务素质,确保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加强财务监管。财务人员加大支出事项合理性的审查力度,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到位的经费不予报销,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3. 规范使用资金。落实专款专用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的用途使用资金,杜绝挪用专项资金。
(五)加强业务管理
1. 加强维修基金管理。一是补充完善维修基金台帐中无资金收缴、退缴日期、房号等缺失的信息。二是加强业务操作的流程管理,重视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健全总分明细台帐,按照各小区维修资金的占比情况,准确归集各小区的维修资金明细帐,保证业务操作的流程透明,整个流程可追溯。
2. 加强项目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主管单位的监管责任,对于合同条款明显不合理的,不予签批,并拒绝支付款项。
3. 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要求,规范开展业务委托选取程序,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取承揽单位,未达到限额标准的应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程序。
一是单位应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查资产管理情况和使用状况。二是加强往来款项的清收力度,确系无法收回的应甄别情况,分清责任,按程序核销处理。
(七)提高产出效益
单位相关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并规范业务流程,加大惠民政策宣传,提高项目管理责任心,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本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产出效益达标完成,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部门整体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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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常 德 分 所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