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受西湖管理区财政局委托,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西湖管理区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确保脱贫地区顺利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区财政局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主管单位西湖管理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局),具体实施由区农业局负责。
2. 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脱贫户及监测户子女教育帮扶、监测对象医保参保资助、稳定脱贫责任保险购买、扶贫特惠保平移医疗、稳岗就业补贴等方面。
2022年,区农业局联合区教育局对区内脱贫户及监测户受教育子女开展助学帮扶,对致富带头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常德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对区内脱贫户及监测户开展医保参保资助,确保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对招聘脱贫户及监测户进行劳动就业的企业发放稳岗就业补贴。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区财政局2022年安排项目资金110万元,区农业局2022年累计到位110万元。
截至2023年10月31日,项目资金累计使用10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通过设立5年过渡期,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为实现乡村振兴,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2.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培训补助人数4人,贫困户家庭医生管理数2512人,脱贫户子女助学数810人,稳岗就业补贴企业数3家,稳定脱贫保险投保数932户。
(2)质量指标。脱贫户家庭医生签约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3)时效指标。资金发放及时率100%,任务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支出合规率100%,成本节约率≥0。
(5)效益指标
①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保障困难家庭权益;
②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困难群众收入;
③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进行了现场评价。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为: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资金核查覆盖率100%;经与区农业局沟通,确定问卷调查内容,核查了受益对象收款等情况;与区财政局、区农业局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套取补助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行为作为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8.8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决策总分15分,实得10分,扣5分,扣分明细:
1. 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不相匹配,扣1分;
2. 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扣1.5分;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扣1.5分;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不相对应,扣1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25分,实得19.8分,扣5.2分,扣分明细:
1. 预算执行率95%,扣0.2分;
2. 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扣2分;
2. 项目计划不具体,扣1分;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扣1分;会计核算不规范,扣1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总分30分,实得3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总分3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1. 服务对象满意度88.33%,扣1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0年12月16日)、《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1年5月17日)等文件立项,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区农业局申报了项目绩效目标,但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未通过未全面、清晰的绩效指标予以体现,与单位全年任务数不匹配。
3.资金投入
区农业局根据项目年初计划确定当年度资金总额并申报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 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1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至2023年10月底,项目资金支付104.5万元,预算执行率95%。
(3)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完善,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的用途,但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情况。
2. 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农业局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参照《西湖管理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区农业局按照《西湖管理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乡村振兴社会事业资金,资金使用符合制度规定的使用范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1. 数量指标。培训补助人数4人,贫困户家庭医生管理数2512人,脱贫户子女助学数810人,稳岗就业补贴企业数3家,稳定脱贫保险投保数932户。目标完成。
2. 质量指标。脱贫户家庭医生签约率100%,补贴发放准确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补助标准合规率100%。目标完成。
3. 时效指标。资金发放及时率100%,任务完成及时率100%。目标完成。
4. 成本指标。支出合规率100%,项目支出金额未超预算。目标完成。
(四)项目效益
1. 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保障困难家庭权益
区农业局联合区教育局对区内困难家庭就学子女发放教育助学金57.88万元,有效改善了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通过开支扶贫特惠保平移医疗资金,为脱贫户及监测户购买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签约家庭医生,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效益实现。
2. 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困难群众收入
通过开展致富带头人培训,提升困难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有效提高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通过发放稳岗就业补贴,间接带动企业聘用更多的困难群众参与劳动,提高群众家庭收入。效益实现。
3. 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社会公众满意度88.33%,未达90%的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区农业局依据《西湖管理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在市场主导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创新政策等支持保护方式,大力支持困难群众开展就业创业,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创收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绩效目标申报不规范
单位2022年申报的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未与项目目标任务数相对应。报告中年度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均由绩效组成员通过资金使用情况梳理形成。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由财务人员填写,对业务不熟悉。
2. 预算执行率偏低
项目资金截至2023年10月底共使用104.5万元,预算执行率95%。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单位未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对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拨付进度予以明确。
3. 制度建设不到位
单位未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对区级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专项资金进行项目管理,对资金的使用范畴、申请流程等予以明确规定。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区农业局未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
4. 业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项目计划不具体。下达资金计划时,区农业局未制定项目资金实施计划,导致资金与工作任务未科学匹配,后期考核缺乏有效依据。二是实施方案不完整。区农业局未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对上级政策要求未认真领悟,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
5. 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2年11月列支2022年度稳岗就业补贴1.6万元计入在建工程科目;2022年6月列支2022年春季学期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助学金28.5万元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财务人员对会计科目理解有偏差。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管理
区农业局在申报绩效目标时,应根据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用途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财务人员应联合业务人员将年度计划任务纳入绩效目标申报中,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完整的反映单位全年的工作任务。
(二)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区农业局应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加强制度建设
区农业局应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流程等予以明确规定。
(四)加强业务管理
区农业局应制定专项项目计划,确保资金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为后期考核提供依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受益对象及预计效益实现程度。
(五)加强财务管理
区农业局应对财务处理不规范的及时予以调账处理。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常 德 分 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