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4-07-11 09:46 来源:西湖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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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西办发(2019)13号文件明确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2.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4.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5.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7.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

19.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制定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1.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2.完成区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市场监管局为区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00MB1E1911B,单位负责人:邓勇兵。机关内设:办公室、食药股、综合监管股、行政审批股、质量监管股、非公党建办、蔬菜检测办、综合执法大队。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西湖管理区消费者委员会。单位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个事业编制,2个工勤编制;2024年在编在岗人员1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市场监管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区市场监管局归口管理使用的食品安全专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9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4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7.78万元,减少率2.53%。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6万元,占77.3%;项目支出68.04万元,占22.7%。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8万元,行政运行118.5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31万元、住房公积金15.25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7.78万元,下降2.53%,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7.58万元,单位人员类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商事制度改革预算和知识产权预算开支、省级标准化药房创建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支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3万元,占8.62%;行政运行118.59万元,占39.5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31万元,占21.46%;卫生健康支出7.68万元,占2.56%;住房公积金15.25元,占5.09%。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7.78万元,减少2.53%。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7.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4万元,项目经费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商事制度改革预算和知识产权预算开支、省级标准化药房创建工作。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64.3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04万元,其中非公党建专项15.24万元,商事制度改革专项10万元,食品安全检测专项18万元,蔬菜农殘检测5万元,知识产权促进运用保护专项5万元,药品安全3.7万元,质量强区建设专项11.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区市监管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区市监管局运行经费预算6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7万元,减少0.17%。其减少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区市监管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区市监管局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培训等(100人次),全区质量强区工作会议培训等(50人次),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培训等(50人次),全区烟草市场整治培训等(50人次)。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区市监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区市监管局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区市监管局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6万元,项目支出68.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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